劳动法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6:40:39 436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

当前我国劳动法对工资发放时间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工资具体的发放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确定,但是协商确定的时间不可以违背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的原则。如果是临时的小时工或者是按周计算的劳动者,工资可以按日或者按周进行发放。用人单位也不可以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至多延迟三十日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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