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事由有哪几种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11:03:31 112 人看过

一、票据抗辩事由有哪几种类型

票据抗辩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物的抗辩与人的抗辩。这两类抗辩事由基于不同的法律基础与事实依据,共同构成了票据抗辩的完整框架。

二、物的抗辩具体包含哪些

物的抗辩,作为票据抗辩的重要类型之一,具体包含了两类情形:

1.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事由广泛且基础,主要包括票据无效、票据付款期限未到、票据记载不得转让而转让、以及票据因法院除权判决而无效等。

2.特定的票据债务人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

(1)此类抗辩事由针对特定票据债务人,如票据伪造、变造时被假冒者的抗辩权

(2)票据当事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的抗辩权;

(4)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付款请求时,除付款人外其他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这些抗辩事由体现了票据法对于特定情形下债务人权益的保护。

三、人的抗辩具体条件是什么

人的抗辩,则是基于持票人自身或票据债务人与特定持票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其具体条件可分为两类:

1.票据债务人得以对特定债权人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主要围绕债权人的受领能力或资格展开,包括债权人欠缺票据受领的行为能力、实质受领票据的能力以及形式上受领票据的能力。

2.特定的债务人得以对特定的债权人行使的抗辩:

(1)这类抗辩则聚焦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与约定,如原因关系不合法、欠缺或消灭;

(2)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

(3)票据行为无效;

(4)票据债务已抵销、清偿或免除但未在票据上记载;

(5)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这些条件体现了票据法对于票据流转过程中特定法律关系与约定的尊重与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票据法解读关于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概念
    (一)票据抗辩的种类一般票据法理论把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类:1.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主观抗辩。物的抗辩以外的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的债权人行使。这种抗辩,只能对抗特定的持票人,如果持票人发生变化,这种抗辩就会受到影响。票据债务人对抗某一个持票人的抗辩事由,不能同时用来对抗其他持票人。包括以下2种:(1)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包括:A以欺诈、胁迫、盗窃等方式,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B持票人欠缺或丧失受领能力的抗辩。如持票人被宣告破产、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付款。C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票据金额的资格。如背书不连贯所产生的抗辩。(2)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持票人的抗辩。此种抗辩发生在特定的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主要是基于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包括:A基于原因关系的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原
    2023-06-14
    344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有: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法律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一、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
    2023-03-08
    340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的表象——票据抗辩
    近年来,票据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已注意到票据抗辩方面的研究,但大多学者都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而不是从权利角度来探讨票据抗辩权制度,因而没有对票据抗辩权作出直接的界定,而仅以《票据法》上对抗辩所作定义为起点对票据抗辩行为展开分析研究。其实,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在于票据债务人享有票据抗辩权,二者之间是源与流、本与末的关系。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在于票据债务人享有票据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行使就是一种票据抗辩行为,票据抗辩权和票据抗辩行为之间互为表里,是辩证的统一。既然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所在,那么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与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存在着逻辑上的同一关系,因此,对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作出界定,就会在逻辑上确定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4]关于票据抗辩行为,之前学者们研究作出的解释有多种,有的认为,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拒绝,称为
    2023-06-06
    91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有何影响
    一、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有何影响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的影响有:实现票据抗辩权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履行义务。但因票据抗辩产生无效后果时,并不一定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二、票据抗辩权种类有哪些1.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2.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3.对物的
    2023-09-30
    387人看过
  • 发票分为几种类型?
    发票的类型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专用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普通发票是日常生活中见得比较多的,购物所要求开具的发票就是这类发票;机打发票也比较常见,日产出行打车开具的发票就是机打发票;机动车专用发票是在购买汽车时才会开具的发票。而定额发票上已经印好金额,只需填写日期和开具单位即可。常见发票有几种常见的发票有三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3、专用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
    2023-07-08
    480人看过
  • 票据抗辩如何进行分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类: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的事由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票据无效:票据欠缺必须记载的事项;变更了票据不得变更的事项;票据金额的中文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上附加付款条件不合法等。(2)票据的付款期限未到。(3)票据的权利时效届满。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失。(4)票据已经依法付款。(5)票据已经依法提存。(6)票据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转让的。(7)票据因法院作
    2023-06-14
    216人看过
  • 2023辩护的类型有哪几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34条规定,我国辩护的种类主要有:(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二)委托辩护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根据《
    2023-02-15
    251人看过
  • 票据有哪些抗辩效力
    票据抗辩有如下的法律效力:实现票据抗辩权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履行义务。但因票据抗辩产生无效后果时,并不一定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一、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二、债务人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债务人的权利具体是指: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3-04-10
    246人看过
  • 票据诈骗犯罪几种常见的类型
    按照作案手段的不同划分,票据诈骗犯罪主要有变造票据、伪造票据、仿制票据、签发违法票据等四个常见类型。(一)变造票据。变造票据是指没有改变票据权限的人非法改变除签章以外记载事项的行为。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具体地说就是变更票据上他人记载的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付款地点和付款日期等记载内容。实践中,变更票据金额的方式最为常见,多发生于支票和汇票,一般是将票据金额由小变大,变造的具体方法有加零和改写。如先以小额现金向销货单位购货,后以退货为由要求销货单位签发支票,骗取支票后变造支票金额,将票据金额由小变大。(二)伪造票据。伪造票据是指非票据上记载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签章并制作票据的行为。所谓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伪造可能发生在票据行为的各个环节,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环节。印章的来源,有私刻的假印章,也有偷盗的真印章。伪造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真实
    2023-06-06
    101人看过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1、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票据债权已消灭或票据已失效。依票据记载票据债权人不能行使票据债权请求等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2、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它包括:(1)基于原因关系而主张的抗辩,如原因关系欠缺或消灭,原因关系不合法,欠缺对价等;(2)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资格的抗辩,如持票人受破产宣告,或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书不连续等;(3)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如平均分担债务之特约,延期付款之特约;(
    2024-01-15
    476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三种类型的分类标准
    一、合同抗辩权三种类型的分类标准合同抗辩权三种类型的分类标准主要是是当事人债务的先后顺序,三种抗辩权具体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二、合同中三大抗辩权的相同点合同中三大抗辩权的相同点如下:1.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2.适用范围相同三种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并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3.权利效力相同此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4.行使方式相同抗辩
    2023-07-11
    12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类型
    民事诉讼的抗辩权包括:1、按权利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2、按权利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一、债的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债权债务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二、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一)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按其行使效力强弱不同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三)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三、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特点:1、在行使请求权的前提下,不行使
    2023-03-04
    101人看过
  • 实体法抗辩权有哪些类型?
    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二、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五、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
    2023-08-06
    66人看过
  • 抗辩权能够分为几个类型
    一、抗辩权能够分为几个类型(一)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能够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三)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2023-04-20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票据抗辩问题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
    • 票据抗辩可分为什么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
    •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括哪些种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下列事由可以构成对物的抗辩:(1)票据无效。如欠缺必要记载事项、有法定禁止记载事项(如:有条件的委托或承诺)、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票面大小写不一致;超过时效期间导致票据无效。(2)背书不连续。(3)除权判决后。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发生对人的抗辩情况下,
    • 刑事抗诉的类型包括哪几种?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是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
    • 抗辩权种类分为哪几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12
      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