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是否有权收回赠与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52:19 216 人看过

一、赠与人是否有权收回赠与物

赠与人收回赠与物即是赠与的撤销的情形,如果赠与被撤销即可以收回赠与物,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可以撤回赠与:

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法定撤销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三、赠受义务

1、赠与人的义务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赠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赠与?
    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则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或法定其他情形时,赠与人不享有撤销权。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则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请求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经 过 公 证 的 赠 与 撤 销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被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
    2023-09-05
    99人看过
  • 赠与贵重物品有权要回吗
    一、赠与贵重物品有权要回吗在是否应当归还分手之后所接受之赠予这一问题上,具体的处理方式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普遍而言,在男女恋爱并共同生活期间相互赠送的礼物以及金钱等财物,若其数目并不巨大且价值相对较低,则不能被视为是同居期间获取的财产,通常无需予以返还;若这些赠予属于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向对方赠送的巨额财产,那么它应符合彩礼的定义,因此具备返还的可能性;反之,若存在可撤销赠与的属实情形,同样需要将获赠的财物予以退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否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兄弟姐妹过户是买卖好还是赠与好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来处理此问题,分别是赠与或者通过交易进行过户。至于具体的流程如下:首先,如果您选择以赠送的形式处理这处不动产,您需要在第一步准备好相关的授权协议并且经过
    2024-04-03
    175人看过
  • 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与赠与合同的性质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债务人即负有给付义务,相应的,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除非有法定解除事由存在,债务人不得违反其所负有的给付义务,取消业已存续的合同关系。若如此,则债权的请求力、强制实现力必将大打折扣。但对赠与合同而言,由于其具有无偿性,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即可获得利益,双方地位严重违反均衡正义,因此,法律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优遇赠与人,维护其利益从而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利益趋于平衡,立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就是这些优遇赠与人的措施中的一种。由于立法赋予赠与人以任意撤回权,这就使得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移转前撤回业已成立的赠与合同,从而不受业已生效的赠与合同拘束,也就是说,任意撤回权之意旨实际上是通过缓和赠与合同的约束力来实践优遇赠与人的目的,最终获致公平正义。因此,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林秀雄所言,已生效力之赠与契约,未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得撤销
    2023-06-19
    414人看过
  • 房屋赠与他人,我与赠与人是否仍有关联?
    没有关系了,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子赠与过户费怎么算1、需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2、需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
    2023-07-10
    272人看过
  • 赠与人或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撤销受赠人的合同赠与
    一、赠与人或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撤销受赠人的合同赠与作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当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并且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1、房屋虽未
    2023-05-03
    248人看过
  • 能否收回已婚男人的赠与款?
    该行为视为赠与行为,一般是不能要回的。如果有明确的借条等凭证等,能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则可以要求其返回财物。法律上的赠与财产或东西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达成合意起成立。但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之前随时撤销赠与的权利。给已婚男人生孩子的后果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
    2023-07-07
    321人看过
  • 收回赠与的条件
    一、收回赠与的条件收回赠与也就是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包括任意撤销赠与法定撤销赠与两者。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
    2023-04-30
    102人看过
  • 赠与农村房屋后,赠与人可否要求取回?
    农村房屋赠与别人后,如果还未转移房屋所有权或者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要回。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有法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常用个人房屋赠与协议书<p>赠与人:____________</p><p>受赠人:____________</p><p>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p><p>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p><p>房屋坐落____________</p><p>房屋规格____________</p><p>房屋面积____________</p><p>备注:该房屋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租给____________(姓名)使用。</p><p>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p><p>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
    2023-08-08
    110人看过
  • 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是否具有收回权
    一、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是否具有收回权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可能具有收回权。房产赠与后,但是并没有发生权利转换之时,是可以收回的;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的房产还存在,虽赠予了儿子,但是户主没有变更,那是可以收回的;但是赠与后,一旦发生权利转换后,那就是不可撤销的。1.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3.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
    2023-10-16
    364人看过
  • 怎样收回赠与书
    一、怎样收回赠与书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要注意: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023-05-03
    498人看过
  • 赠与收回谁举证
    一、赠与收回谁举证赠与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由主张的那方当事人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原、被告等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事实,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的情况下,由谁承担败诉责任,即后果责任。承担
    2023-05-03
    307人看过
  • 父母是否能够在赠与后收回赠与给子女的房产
    一、父母是否能够在赠与后收回赠与给子女的房产父母是能够在赠与后收回赠与给子女的房产的。即若当事人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已经办理过户,但具备下列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房产赠与书面协议怎么写房产赠与书面协议的写法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
    2023-06-15
    369人看过
  •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是否应承担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是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将赠与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受赠人,并转移其权利于受赠人,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移转于受赠人,但是如果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物的所有权一经移转于受赠人,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的经济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一、房子赠送亲人需要交税吗房子赠与亲人需要缴税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需办理公证手续。办理过户需要赠与人和被赠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房产证。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
    2023-03-13
    467人看过
  • 我国赠与年限是否可以收回?
    赠与一年后就不可以收回了,因为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说是,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超过一年的,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不得要回,而将永久的归受赠人所有了。遗产赠予的撤销(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二)受赠人对赠予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予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这里的扶养应是广义上的扶养,包括扶养、抚养和赡养三种类型。(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处分自己财产而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与赠与都是公民自愿、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赠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
    2023-08-06
    205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受赠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被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5
      赠与人有下列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1、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损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三、未按照赠与人协议履行有关义务的; 4、其他情况。
    • 房产赠与过户后,因赠与人经济纠纷,是否有权对赠与房收回或查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9
      欠债之后,无偿赠与住房给他人,涉嫌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可以申请保全赠与过户的住房,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
    • 财产赠与后赠与人有权追回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9
      财产赠与后赠与人有权追回,存在可以撤销赠与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 赠与人有权吗?赠与人有权要回原财产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2
      财产赠与后赠与人有权追回,存在可以撤销赠与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 名为赠与实为购买的房产赠与人有权收回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约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