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的调取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22:15 253 人看过

一、书证的调取程序

(一)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1、取得原件有困难/因保密工作需要的,可以是副本/复制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复制件。

2、公安机关/法院收集/调取书证证据材料规则: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书证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向个人收集/调取书证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章。

(二)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1、原物不便搬运/保存/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内容的照片/录像: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内容的照片/录像。

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证据的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拒绝签字/盖章的,应当注明。

(三)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盖章。

(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2人。

(五)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

1、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

2、并由制作人签名/盖章。

二、如何审查书证物证

(一)审查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书证既然是以其外部特征或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其是否为原物、原件,对于案件的证明作用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原物、原件因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更改,其对案件的证明力较高,相反,证明力就值得慎重看待。

(二)审查物证、书证复制品的制作是否合法。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物证、书证往往是以复制品的形式出现的。在只有复制品而无原物、原件的情况下,律师应当注意审查复制品的制作是否合法。

1、要注意审查物证、书证的原物、原件是否确实属于不便移动、易腐变质不易保存,或者已依法返还被害人,或因保密要求不能调取,或因法律规定不宜随案移送而由公安机关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的物品。这是不能提交原物、原件而提交复制品的前提条件。

2、要注意审查,制作物证、书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的制作人是否为2人以上,是否附有说明制作原因、制作过程、制作人、原物存放何处等问题的制作说明,并且上面是否有侦查员、制作人、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

三、审查书证物证注意事项

(一)审查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书证都不属于不会说话的物,其是否与案件有联系,能否对案件起正面作用,需要通过辨认、鉴定加以解决。有的物证、书证光靠肉眼辨认是不行的,如案发现场遗留的血迹、指纹、毛发等,辩护律师在审查这类证据时,要注意审查办案机关是否对其进行过鉴定,鉴定的过程、鉴定的方法、技术是否科学,结论是否正确,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具有资质等。

(二)审查物证、书证的手机和取得是否合法。刑事诉讼中的物证、书证,主要是由办案人员收集、取得的。收集、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法律对于这些侦查行为如何进行有明确的规定,律师在办案中就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这些行为进行审查。

(三)审查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物证是以其客观存在的外部特征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物证因自然原因、人为原因等改变面貌的现象屡见不鲜。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或者鉴定过程中,如果首都奥破坏或有所改变,就会使证据失真,完全丧失或丧失一定的证明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了解法院调查取证的程序和步骤
    法院调查证据程序: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出轨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呢如果有些证据在警察局,宾馆,单位等地方保存,普通人不能拿到这些证据,那么可以聘请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除此之外,没有明确的地点的话,法院是不会调取证据的。法院没有义务为你主动调查取证,所有的证据需要你自己去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7-06
    254人看过
  • 调取证据通知书
    刑事诉讼法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一份调取证据通知书,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调取证据通知书(回执)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你院___________号调取证据通知书收悉,现将__________________送交你院。年月日(签名或盖章)第四联退回后附卷调取证据通知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使用。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第四联由被调取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签名盖章退回后存附卷。
    2023-06-11
    295人看过
  •  诉讼程序滥用与调解书的证据价值
    该段内容讲述了违反诉讼程序的调解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该证据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如果调解书违反诉讼程序,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违反诉讼程序的调解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该证据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法 律 规 定 】 严 重 违 法 的 调 解 书 能 否 作 为 证 据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严重违法的调解书不能作为证据。这是因为行政调解书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不属于行政
    2023-09-11
    157人看过
  • 未立案是否可以调取证据程序
    立案前调取的证据是无效的。办案人员应在立案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未规定立案前不能进行调查取证。一、网贷调查取证是什么意思调查取证是指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其他行政机关在其行政职能业务领域的调查取证权。二、行政人员钓鱼执法违法吗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行政人员钓鱼执法。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三、重婚罪可以通过公安立案调查吗重婚罪可以通过公安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情况以及严重违法、扰乱治安的都属于公安的管辖范围,公安局有责任进行调查取证,所以构
    2023-03-03
    405人看过
  •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程序价值
    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相对较少,仅有的辩护权对于我国的被告人来说,显得弥足珍贵。但辩护权中的核心权利—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却又受到较多的限制。不仅如此,辩护律师也不断陷人被指控违法取证的诉讼中。刑事案件增多,程序公正的改革,对抗制审判方式的确立,为辩护律师充分参与辩护提供了契机。但事实上,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从而使辩护制度陷入一种危机之中。笔者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对辩护师调查权的价值认识存在着偏差。纵观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也是经历了不断认识的过程。享有充分的辩护权,表明了被告人作为诉讼主体被尊重的情况之下,对刑事诉讼的认识重心从诉讼的结果转移到了诉讼的过程。对诉讼过程正义的要求,此乃程序正义产生的思想根源。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但有以下几点内容是共同的:(1)法官的中立性;(
    2023-04-25
    478人看过
  • 调解书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委员会
    一、调解书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原系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审判,所作裁判,可以上诉或抗诉;原
    2023-04-22
    351人看过
  • 派出所调取监控程序
    派出所调取监控的规定:相关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填写“调看监控录像审批表”,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查看录像须讲明原因,说明要查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由监控室操作人员进行查看后,将结果反馈给查看者;凡查看的录像资料,监控室工作人员都应把查看的具体时间和情况进行记录,以备以后查阅。一、六个月前的监控还能查吗一般来说,六个月前的监控是查不了的。监控保存时间是由监控视频的录制格式和监控系统采用的存储空间大小决定的。通常监控的保存时间为一个月,即使是国家单位的监控通常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因为硬盘存储空间越大,成本会越高。有些监控被删除了是可以恢复的,但是也不能保证完整的数据。所以,如果需要监控录像机应尽早查看。二、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要求保存多少日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要求保存30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
    2023-03-09
    156人看过
  •  当场拿到调解书的诉讼程序
    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该文件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离婚调解书双方当场签字后当场生效。没错。当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该文件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离婚调解书双方当场签字后何时生效。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调解书需要当场拿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需要进行调解。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不需要当
    2023-12-23
    383人看过
  • 技能证书的公证程序
    公证按所需公证内容可以分为许多种类,不同公证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也都不相同,基本步骤都是提交证明材料,缴纳公证所需费用,由公证机构辅助做好公证所需行程。办理公证可根据所需公证内容,到相应的公证机构咨询,对应机构会通知你准备与申请公证内容相关的所有材料,提供材料后,即可开始公正行程。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其他内容补充职业资格是对从
    2023-06-13
    297人看过
  • 离婚案件取证调查具体是什么样的程序
    离婚取证特征根据诉讼法的证据原则,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一、证据的三性原则是指什么?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二、笔录记录错误违法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呢笔录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存在的。证据的呈现方式有很多种,除了可以进行笔录之外,还可以书面证明。证据的“三性”是指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可靠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最基本的
    2023-06-25
    396人看过
  • 死刑案件辩护调查取证有哪些程序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1、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调查。如有必要,律师也可以自行调查。.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公诉人提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亲自前往现场,核实现场情况下勘验检查记录的情况,进一步审查案件中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辩护律师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5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调查证据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检索。死刑案件辩护人的权利的具体内容1、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复制涉及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并直接影响的证据材料的复制费用,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2、在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发言的完整性;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3、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
    2023-08-09
    1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调取证据申请书超过期限没调取的可以继续调取吗
    行政诉讼调取证据申请书超过期限没调取的可以继续调取。为了保证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权得到充分实现,法院应依法对行政诉讼调取证据申请书作出如下处理:(1)法院应对申请书进行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即法院应在一定期限内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答复。这里的“一般期限”应与法院对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立案期限一致,即法院自收到调取证据申请书之1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调取证据的决定。(2)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申请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及时决定调取。若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基本符合调取证据条件,只是某个条件没有达到要求或存在其它缺陷时,法院应告知当事人予以补正。如果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法院应及时决定调取;如果当事人拒绝补正或逾期不补正,法院应决定不调取证据。(3)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申请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向其告知法院不予调取证据的决定。这种告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即法院应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
    2023-06-13
    174人看过
  • 出国公证书认证的程序
    一、出国公证书认证的程序出国认证的程序如下:当申请人持办妥的公证书到认证机关办理认证手续时,有时会因为公证书不合格、不规范等问题,而不能办理认证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负责认证手续的外交官员一般会按如下程序办理:明确指出公证书的不合格,不规范或错误所在;进行登记后退回申请人、代办认证单位或原公证处,并附有退改原因的便条通知;公证处收到退改的公证书后进行改正或重新办理,办妥后再交回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事办公室认证。二、认证手续的一般要求是什么申请人遇到退改的公证书时,要冷静查看退改的原因,并按上述程序等待退改合格后再办理认证。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的认证手续的一般要求是:符合这个国家有关当局要求的合格公证书(如译文是否准确,是否要求译文类别等);公证书须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外办等办妥认证手续。三、公证书去哪里办理公证处,应当提供如下材料: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
    2023-06-19
    198人看过
  •  诉讼程序不规范对调解书证据价值的影响
    该段内容讲述了违反诉讼程序的调解书不能作为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被视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该证据是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形成或者获取的,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诉讼程序,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违反诉讼程序的调解书不能作为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被视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该证据是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形成或者获取的,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是民事诉讼中认定事实和裁决的基础。而要使证据具有可信度,必须查证属实。否则,即使证据本身存在,也可能被排除在认定事实的依据之外。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必须提供充分的证
    2023-08-27
    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刑事调查取证申请书具体的程序是如何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必须向被调查人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并由二人以上进行。其中可以包括其他律师事务所共同办理本案的律师。 (二)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可以在征得被调查人同意后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应当制作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见证人或基层组织、单位、司法机关代表人等相关参与人员签名。
    • 要调查取证公证程序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
      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人民法院派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
    • 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的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取证方式为: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调查取证集; 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取证; 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4、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
    • 法官拒接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书违反程序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违反,只有当事人无法调取的,由国家保管的资料,如档案,银行存款等由法院调取外,其他证据需要当事人自己取得
    • 调查取证的程序有哪些具体要求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人民法院派出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其合法身份,并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字或盖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处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以机关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