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52:55 351 人看过

一、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适用范围的限制。任何一种抗辩权都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如果超过此范围,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滥用,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典型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二、抗辩权名词解释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一)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三、抗辩权种类分为那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呢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一、如何行使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一)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二)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
    2023-03-13
    310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哪些限制
    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什么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一、贷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支付的双务合同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付义务的双务合同;3、先诉抗辩权适用于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
    2023-03-21
    330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哪些限制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一、适用范围的限制任何一种抗辩权都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如果超过此范围,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滥用,因此必须加以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
    2023-04-21
    266人看过
  • 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和保护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一、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
    2023-03-04
    441人看过
  • 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一、合同生效后是否能拒绝履行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那些情形下可以先履行抗辩?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一、不履行债务的。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
    2023-03-23
    315人看过
  • 抗辩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
    行使抗辩权的限制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行使;2、先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3、后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一、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是:(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三)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二、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
    2023-03-07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
    •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的限制有什么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3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2)对
    • 抗辩权的行使受哪些限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限制性抗辩权行使的方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3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
    • 2022年行使抗辩权要受到的限制有什么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