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怎么处理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2:19:01 179 人看过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解决。可自发生工伤保险纠纷(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待遇纠纷劳动仲裁多久能处理?
    一、工伤待遇纠纷劳动仲裁多久能处理?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即是指在已经确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的事故伤害经确认为工伤,其在一定的时效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要求工伤赔偿的仲裁请求的时效期间。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
    2024-01-26
    49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企业未投保工伤险怎么办理工伤待遇
    一、企业未投保工伤险怎么办理工伤待遇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二、哪些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
    2023-08-31
    163人看过
  • 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咋办
    一、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咋办一旦退休,通常情况下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倘若该伤害系由第三方导致,那么退休人士有权向其追索侵权赔偿责任,或是向原雇主寻求经济补偿;若非因第三者所致,那么退休人士与原单位可依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过失程度,依比例分担伤害所产生的经济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退休人员工资要交税吗在面对退休成年人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之时,我们需要了解,这样的行为将无需纳税人承担额外的个人所得税。但是,若这个劳动者在退休之后由原来任职的公司接连收取的各种形式的津贴、奖励以及物质利益等相关费用,那么就必须缴纳税务部门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强调的是,如果该名前职员工在离开
    2024-07-07
    36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单位如何举证?
    人们一般都会认为员工只要在单位受伤就必须有单位负责赔偿并且将过错归于单位,但现实中的确存在有员工为了侵害单位而做出许多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所以为了保护单位的权益就赋予单位通过证据来证明自己可以免去赔偿责任。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单位如何举证?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单位如何举证?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2023-06-28
    8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多久结案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多久结案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工伤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
    2024-02-03
    43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的含义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
    2023-05-09
    40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超过仲裁期限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2023-02-18
    130人看过
  • 职工工伤怎么办理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
    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员工和个人工商店的员工有权按照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适用对象不包括公务员。职工工伤构成三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8-18
    280人看过
  • 怎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一、政策依据伤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二、工伤报备及就诊规定(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二)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申请单位须填报《清远市职工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三)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等工伤康复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的《工伤职工康复申
    2023-04-06
    169人看过
  •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呢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社保局依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㈠工伤待遇1、医疗费(含挂号、治疗、检验、手术、住院普通床位、药费、就医路费):社保支付70%,单位支付30%.2、康复器具费:社保支付50%,单位支付50%.3、一次性残疾补偿金。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经申请评残达到等级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4、残疾退休金。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办理残疾退休手续。残退金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社保局依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一级:90%;二级:85%;三
    2023-05-05
    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处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法解决争议;属于工伤职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法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
    2023-11-07
    135人看过
  • 最新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被告: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原告不服X市仲裁字[20xx]第58号仲裁裁决书,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X市劳仲裁了20xx第58号裁决第二项的内容。以平均月缴费工资1090元作为本人工资的标准。2、请求撤销X市劳仲裁字20xx第58号裁决第三项的内容。依《湖南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前医疗期试行标准》确定停工留薪期。3、请求撤销X市劳仲裁字20xx第58号裁决第四项的内容。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仲裁裁决第二项对本人工资的标准认定不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依法理,确定本人工资的标准应以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被告从20xx年6月30日进入原告公司工作,至20xx年9月24日受伤不足三个月,且我公司已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金,所以应以其受伤前2个多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即1090元,作为本
    2023-04-26
    31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可以特殊授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有权选择以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参与到仲裁程序中来。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向代理人为其提出的全部行为出具委托书,同时也需将该份委托书交由仲裁机构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以便确认代理人是否具备代表当事人参与仲裁的合法资格。在此,我们引用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的暂行规定》中的部分内容,以供参考:1.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回避申请、收集并提供证据材料、展开辩论、请求调解等各项事宜。2.仲裁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可委派一至两人作为仲裁代理人。以下人员可被视为符合条件的仲裁代理人:(1)律师;(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劳动者的近亲属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3.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必须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亲自签署
    2024-05-07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处理工伤待遇纠纷的方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18
      根据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来解决劳动争议。不过,协商解决争议通常是首选方式。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谈判、磋商,达成共识以解决争议。协商必须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进行,且协商达成的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2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该怎么处罚工伤保险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第六十条用人单位、职工或者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哪些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说已经认定了工伤并且已经鉴定了等级,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支付过程没有达成一致。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是说因确认劳动关系或索取劳动报酬而产生的异议。所以说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代理词有哪些要求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1
      申请人没办法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故只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被申请人应当赔偿申请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