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符合什么条件受理仲裁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0:41:09 169 人看过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

一、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一个时期以来,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不接受当事人申诉的情况,有的对当事人申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不出具仲裁文书,有的出具仲裁文书不规范等,致使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投诉无门,影响了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并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第二十五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如何解决劳动纠纷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3、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
    2023-03-09
    304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人事争议?
    从对象范围来看人事争议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从案件范围来讲,是指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哪些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哪些争议不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2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
    2023-06-06
    176人看过
  • 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会受理吗
    只要该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如果是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又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裁定先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只要该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如果是人民法院正在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审理或者对实体内容作出调解、裁定或判决,仲裁委员会则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
    2023-06-14
    30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区别吗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1/3。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②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③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④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⑤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仲裁员名册,便于当事人挑选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2023-04-26
    2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仲裁有哪些要求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仲裁有哪些要求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4.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案件代理人,代理立案,参加仲裁。二、怎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
    2023-12-25
    38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外省的劳动仲裁案件
    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具体包括:(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外省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北京的,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可以管的!相关法律知识:仲裁机构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
    2023-06-12
    256人看过
  •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对外受理案件
    1日起,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对外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记者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理顺相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分工,提高我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省人社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范围。新规自3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辖范围新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以及福州高新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即大学城)以下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由中央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军级以上的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外省(区、市)用人单位;在国家和省工商部门登记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国家和省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省各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范围应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职责包括:聘任或解聘专职或兼职
    2023-06-12
    440人看过
  •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没有时间规定
    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6-14
    169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多久受理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受理的,仲裁庭一般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1、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个体工商组织(指一般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工、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
    2023-07-28
    145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哪些案件组成三人仲裁庭
    1、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1)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2)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3)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争议案件;(4)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争议案件。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三条一、劳动争议仲裁庭是如何组成的从实践看,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具体组成方式上只有这样几种:1、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首席仲我员,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外两名仲裁员和书记员;2、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由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三名仲裁员和书记员。此外,还有一种组庭方式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而由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员。3、组成的方式各具特色。究竟采用哪种方式为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从目前实践看,绝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
    2023-02-23
    44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什么原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条一、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相同之处:1.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完成后,证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从仲裁的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人事争议,标志着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人事争议已经经过仲裁程序。2.在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若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5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二者的不同之处:1.二者生效的时间
    2023-06-19
    178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6-14
    2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符合受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仲裁主要处理什么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2023-03-12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人事争议仲裁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符合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
    •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调解组织包括: 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这里要指出的是,调解程序也是一个自
    •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务仲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 劳动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2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相应的委托代理手续; (5)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
    • 什么叫劳动争议仲裁? 什么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