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构成了商业秘密的主要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9 04:28:37 375 人看过

一、什么构成了商业秘密的主要特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二、商业秘密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商业秘密整体权利的让与或者有关权利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1.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秘密整体权利的让与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2.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3.经营秘密让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经营秘密整体权利的让与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4.经营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经营秘密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如下:

1.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行为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行为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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