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8:52:55 131 人看过

第一种是不动产合同。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登记。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合同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种是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种是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一、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第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第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第三,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中有哪些类型的条款
    合同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5、主合同与从合同;6、本合同与预约合同;7、定式合同。合同中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等等。一、没有签订日期的合同有效吗没有签订日期的合同有效。如果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不写日期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2、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3、银
    2023-03-16
    369人看过
  • 合同类型比较: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最大的区别体现于生效要件上的不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不要式合同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生效,而不要式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条件才能生效。法律特别规定采取要是形式订立合同,需采取。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第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第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
    2023-07-01
    317人看过
  • 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以下是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类型:1、借款合同;2、租赁合同;3、保证合同;4、建设工程合同;5、技术开发、转让和许可合同;6、物业服务合同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有形表达内容的形式,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并可以随时检索所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口头订立合同有效吗口头订立合同有效。99.9%的合同都是口头合同,如到超市买东西,都是合法有效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电子合同是不是有效的电子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形式。
    2023-03-06
    11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类型是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呢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都可。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③无偿行为。一、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怎么认定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
    2023-02-12
    329人看过
  • 合同形式主要包括哪几种类型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
    2023-02-22
    390人看过
  • 合同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合同的形式包括: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4、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被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一、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
    2023-02-22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有哪些类型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1
      要式合同和著名合同的定义是:要式合同是指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著名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传统习俗确定某一名称的合同。例如,销售合同、赠与合同、仓储合同、租赁合同等。
    •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6
      法定分类。 我国法律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学理分类。主要有如下分类: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本约与预约等。
    • 合同不完全履行形式主要有哪些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9
      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 1、瑕疵给付 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 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物的品质不当、数量不当、给付方法不当、地点不当等,但最常见的是标的物的质量上的瑕疵或者履行行为上的瑕疵。如承揽完成的工作
    • 服务类型合同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2
      服务类型的合同一般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类型。《民法典》对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法律其他规定等。
    • 合同类型以可撤销方式成立的合同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6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二、根据《民法典》以下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