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房屋能够回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0:20:10 343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以下八种情况可以回购: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如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

发生重大自然或人为灾害时,由政府组织科学论证,确定是否由政府回购。

回购主体

1、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商回购;

2、政府回购,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在遇到重大自然或者人为灾害或是因政府行政行为所导致的房屋所有人权益受损,相关政府部门通过行政行为予以回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行为,是对开发商已售出的商品房通过政府的再交易行为回到政府。

回购方式

1.开发商回购:按照法律规定等各项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2.政府回购:这种因重大自然和人为灾害引发的房屋回购,需要经过科学论证,评估房屋受损情况,是否还能居住,最终确定是否修缮后居住,还是直接回购。政府回购的核心,在人为灾害中,责任的认定是是否进行房屋回购的最关键的因素。如果事故责任主体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而不是政府,则会引发各种法律争议。业主们也有权向事故责任单位主张赔偿。

如何回购及业主注意事项

在自然灾害或是人为灾害中,受损业主的索赔也应该遵循一定的合法途径。受损业主个人应先将先情况上报到相应的街道、居委会、建委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根据小区整体价值、小区所在位置、房屋受损程度等情况判定赔偿方式。受损业主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应该注意做好证据的保留,为以后的索赔做好准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子女能够赡养父母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六十周岁的父母即需要赡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一、什么是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比如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的,为父母的法定赡养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也是符合此规定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孙女,在子女已经死亡无法赡养祖父母的情况下,是要承担外祖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在经济上和生活上进行照料并在精神上慰藉,当然赡养人的配偶也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二、老年人赡养法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
    2023-06-22
    18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够使用组合贷款
    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利率更低,在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事情下尽量不要选择商业贷款,那么,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商业公积金转公积金额度不够怎么办呢?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很多市民现阶段想要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收入原因,能够申请的公积金额度低于自己的贷款数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能够使用组合贷款吗?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的,虽然组合贷款也是用于购房者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但是组合贷款只能在购房首次申请贷款时办理,在“商转公”业务时不能使用。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只能先把商业贷款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还完,然后再将剩下的部分转化为公积金贷款。别人贷款买房想要让你帮忙做担保人,千万不能稀里糊涂的同意。你知道做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吗?担保人要承担以下责任:首先,担保人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必须信用良好、
    2023-05-05
    4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能够中止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应有新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2023-06-18
    445人看过
  • 一般什么情况下私房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以下情况下私房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房款累计满6个月的等。一、租房期间水表坏了该由谁负责根据什么定租房期间水表坏了由谁负责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的,由出租人负责;2、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的,由承租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二、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物品损坏的由谁负责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物品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
    2023-03-07
    2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够解除收养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能够解除收养关系?以下情况下能够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二、收养关系要符合哪些条件收养关系要符合被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相关要求。被收养人的要求: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2.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对送养人的要求:1.送养人的子女须不止一人。所谓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一个是健康的。其他子女为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为送养人。2.送养人有配偶的,须双方同意。单方送养是无效的。三、收养孩子需
    2023-06-15
    99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情况下发放房屋认购合同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一、在签订认购书时怎么控制风险从目前的商品房销售方式来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放号等方式,来检验市场对自己开发的楼盘的接受程度,从而为下一步调整方案或者正式开盘销售摸底,积累一定的客户资源。因此,开发商往往会组织进行预订、认购等方式,收取购房者一部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一些基本内容,比如房屋的面积、位置、户型等,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再通过协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将认购书中的主要内容固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这种方式,也就是我们
    2023-04-06
    216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能够辞职
    一、员工能够辞职的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二、被迫辞职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出规定,被迫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16
    311人看过
  • 房屋认购协议定金什么情况能退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一、买商品房时什么情况下可退房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1)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
    2023-03-19
    12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能够不予批捕?
    一、什么情况下检察院能够不予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批捕决定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和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规定的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批捕;第二类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能够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措施的等。我们认为,随着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探索的日益推进,需要更加重视审查逮捕环节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应当为被害人参与其中提供保障,而且,不捕决定书也应送达被害人,尤其是上述第一类不批捕决定应当通知被害人。二、批捕后办案单位证据不足怎么办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
    2023-04-20
    113人看过
  • 故意伤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减刑
    故意伤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刑: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一、减刑的条件有哪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判一年可以减刑吗判刑一年可以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诈骗罪还可以申请减刑吗触犯了诈骗罪的罪犯在
    2023-02-19
    108人看过
  • 房屋认购书哪些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
    一、房屋认购书哪些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房屋认购书在法定条件下等于购房合同,具体同条件是指房屋认购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作用是什么实
    2023-04-15
    27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能够辞退员工吗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能够辞退员工吗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2023-06-16
    43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能够约定违约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约定不适宜的,申请仲裁或者由法院进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购房违约金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购房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
    2023-03-06
    58人看过
  • 成都人才安居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
    在申请人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收回人才安居房屋:1.租住人的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2.租住人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3.租住人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4.租住人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5.租住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6.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7.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2023-05-29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回收什么情况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
      房主死后且无担当人的农村房子能收。 如农村5保人的农房。担当法第32条:无人担当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都是集体所有制构造人员的。归地点集体全数制集体全数。
    • 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3
      以下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0 1、房屋设计与合同不符0 2、房屋被进行多次交易0 3、不合理延迟交房0 4、房屋质量不合格0 5、开发商原因导致不动产证办理受阻0 6、项目五证不齐全。
    • 购房合同无效什么情况下房屋什么时候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9
      1、房地产分离出卖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
    • 房屋认购书什么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
    • 在什么情况下能够预售商品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5
      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利益的必然要求。商品房预售是—种特殊的买卖行为,主要是由于买卖的标的物是一种尚不存在的物,因此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特殊规则规范。 房地产公司将正在建造中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房地产公司实际上也尚未取得完整的所有权,买受人取得的是—种物权期待权。商品房预售有利于房地产公司进行资金融通,避免市场风险波动。 但是对于买受人来说,虽然减轻了支付压力,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