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软件增值税优惠,其中部分是嵌入式软件,这部分核算上是否还有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4 21:27:32 263 人看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规定,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其中,第七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因此,企业需要按上述文件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如果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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