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9:21:28 134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二、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允许农村土地买卖的,但是我国对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的政策有很大的区别,农村的土地是具有很鲜明的特征的,如果说城镇土地是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进程的话,那农村土地就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买卖农村土地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一下农村土地的流转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买卖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税的相关知识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1、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则会必须是该村的村民,城市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房屋。2、售房者必须对该房屋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将不能再申请购买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该条件,将无法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4、农村房屋买卖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二、农村房屋买卖的税费1、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2、个人所得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缴纳,或者按房价的1%缴;房屋产权已满5年的,免征个税。
    2023-04-13
    33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相关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
    2023-08-17
    486人看过
  •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二)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
    2023-06-28
    3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2019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
    2023-04-02
    70人看过
  • 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是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
    5月24日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由村里调解呢?总的来说就是建立调解员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形成“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调解员是怎么来的?首先是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要制定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由村组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调解员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调解工作主要分为这6大类:1、因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2、因经营权转包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因侵害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农民请求调解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要怎样进行调解?调解可参照如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村组或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当调解;
    2023-04-29
    1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登记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具体归谁所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这两大问题都有相关法律进行了详细说明。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由以上法律条例可以得知,在科学、合理使用土地,遵守用途管制制度的前提下,我国现有农村土地使用权主
    2023-05-05
    3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土地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承包期间,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满后,一般也无法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承包期间,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满后,一般也无法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哪 些 情 况 下 , 村 里 可 以 收 回 承 包 的 土 地 ?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这些情况包括: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
    2023-10-09
    71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手续以及相关规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法律手续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手续有六步,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6.发证。二、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够转让。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三、农村房屋买卖可以过户吗农村房屋买卖可以过户。买卖双方在投入使用的房地产应当签订房
    2022-06-14
    2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相关资料
    1、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2、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征占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全部被使用的承包地进行注销登记,未被征占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3、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答:1998年以来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的,仍属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4、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答: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
    2023-05-03
    313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土地建房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证拥有后我们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旧社会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对土地进行建设,建设房屋是非常正常的行为,但是当前法律政策已经更改了许多,增加了许多关于土地方面的管理规定,对此人们也没有明确的概念,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那拥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拿到建房执照的,但是需要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没经过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土地使用证建房相关规定(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
    2023-04-19
    3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要先仲裁,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要先仲裁农村土地征收产生争议的,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先申请土地仲裁,土地仲裁解决的是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
    2023-06-17
    129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方面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方面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2023-07-27
    4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买卖,买卖过户怎么进行?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合同、税收收据等,有的还需要其他相关证件。买卖双方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登记,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农村房屋转让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籍在同一村才能进行办理。一、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般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通常需要办理的手续: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需要的资料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要带则会身份证件亲自办登记。委托别人办理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二、农村买房子怎么过户房屋买卖是指出卖人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产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在我国,房产证是房主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其具有权利推定作用,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才
    2023-02-10
    450人看过
  • 2024年农村宅基地买卖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
    2024-02-08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买卖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在土地买卖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同时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家需要符合当地的土地使用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 更多>

    #土地买卖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买卖转让合同有怎样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买卖转让合同规定如下1、土地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 农村土地的卖卖买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30
      农村土地不能买卖。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 农村土地使用权允许买卖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4
      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允许买卖,但可以出让。根据法律规定,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其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
    • 农村土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农村土地买卖合同有效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1、土地不允许买卖,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2、买卖土地,实质上买卖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所以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3、就所介绍案情分析,本案实质上并不是买卖土地,本案在实质上应当是自愿交回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
    •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2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