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维权拆迁找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18:09:22 448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纠纷维权拆迁找谁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处理要点

1.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2.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就目前而言,解决此类问题,各地政府自拟的政策性文件起了更大的作用。可以说,政府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政令式治理方式是拆迁矛盾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方面。

3.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但由于双方意愿差异,往往协商难度大,拆迁人又借拆迁裁决渠道,申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并依该裁决强制执行,以实现其最终目的。上述过程中行为主体不断变更,程序交叉往复,容易出现政府与拆迁人为一方、被拆迁人为一方的对峙局面。

4.原告为共同诉讼的案件居多,集团诉讼有上升趋势。由于大范围的城市拆迁工作,导致被拆迁的人数众多,加之被拆迁人认为联合共同诉讼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胜诉几率。故居住同一拆迁地的被拆迁人相互联合到法院诉讼。

5.案件审判难度大,法官承受的压力大。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一部分原告为共同诉讼及集团诉讼,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闹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影响社会稳定。

三、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前,需要找律师维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拆迁赔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拆迁赔偿也可以叫做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房屋所有人的一种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
    2023-04-27
    226人看过
  • 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少地方都会进行城市现代化规划。这样的话,很多旧房、危房都会被拆迁、甚至会被强拆。那么,在实践中究竟会遇到纠纷有哪些情形,纠纷中怎么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就相关内容作相应介绍。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二、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
    2024-03-27
    328人看过
  • 一旦发生了拆迁纠纷找谁?
    一、一旦发生了拆迁纠纷找谁?一旦发生了拆迁纠纷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房屋拆迁纠纷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二、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是什么?1、证据的合法性(1)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2、证据的真实
    2023-06-15
    30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和物业纠纷谁来管
    一、房屋拆迁和物业纠纷谁来管?1、房屋拆迁归市、县级人民政府管辖,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拆迁行为有争议的,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2、物业纠纷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二、物业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三、物业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四、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
    2023-06-17
    221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拆迁补偿给谁
    关于房屋买卖未进行产权过户情况下的拆迁赔偿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定,建筑物作为不动产权利的认定应当以物权登记为依据,并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方能生效。因此,在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的前提下,建筑物的所有权并不产生实质性的转移。在面临征收房屋的情况下,相应的赔偿款项理应归属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4-04-28
    88人看过
  • 拆迁房屋补偿纠纷找哪个法院
    一、拆迁房屋补偿纠纷找哪个法院?1、拆迁补偿纠纷由不动产所在的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二、强制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强制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土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如视频或者照片等。1、土地房
    2024-01-17
    10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谁找评估公司?
    一、房屋拆迁谁找评估公司?1、房屋拆迁谁找评估公司,可以由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2、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木、壁画等(不包括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二、若被征收的是非住宅房屋,房屋的价值怎么确定?1、若被征收的是非住宅房屋,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政府应当以所提供的
    2023-06-15
    355人看过
  • 拆迁产权纠纷起诉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产权纠纷起诉谁关于房屋产权纠纷事宜,它被视为一种常见的一般民事纷争,在处理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可以采用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即由合同相关方相互协商来化解冲突,这无疑是一个最为理想且可行的方式;其次,倘若双方不愿私下协商,他们也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再者,若双方依旧无法达成共识,他们还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最后,如果所有其他方法都失败了,那么合同相关人还保留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2024-03-24
    111人看过
  • 拆迁人员房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拆迁人员房产纠纷如何维权是当事人之间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政府依法进行处理;但如果对行政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先由评估机构进行实地勘察,做好查勘记录,然后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最后由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交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2023-03-09
    229人看过
  • 拆迁房屋顶漏水该找谁
    法律综合知识
    1、确定问题发生部位属于公共区域还是专属私用区域,如果是公共区域则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则由共同使用的业主一起承担该维护责任及费用;如果是私用区域则由导致渗水、漏水的责任方业主承担维护责任及费用;2、如果事故导致业主财产一定程度毁损建议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及毁损财产进行拍照、录像,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进行公证,并且在相关证据收集完成之后应当立即将相关财产搬离渗水或漏水区,防止损失扩大;3、该类事件发生后应第一时间与相关责任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可以再申请渗水或漏水原因的鉴定及修复金额的鉴定,而在起诉时可以先找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维修报价,以此作为赔偿金额的基本依据;4、在渗水或漏水纠纷中,业主可以主张责任方进行维修,也可以要求维修方支付维修费用自行维修,业主可以择一选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
    2024-05-19
    9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一、城镇子女怎么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2023-06-25
    105人看过
  • 拆迁房屋纠纷的裁判权限
    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7-04
    21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发生权益纠纷拆迁官司能打吗
    一、房屋拆迁发生权益纠纷拆迁官司能打吗拆迁权益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
    2024-01-28
    195人看过
  • 继承权纠纷:农村拆迁房屋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老人的房子谁有继承权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如
    2023-07-03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纠纷房屋拆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0
      1.能。 2.根据规定,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 3.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从最初的递件到最后答复申请人,总共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拆迁纠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因拆迁本身或者房屋补偿以及安置问题提起诉讼。那么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的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
    • 拆迁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因此李某具有对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拆除房屋的实施主体虽是村委会实施,但村委会不具有征收土地的职权,其所作决定均系为配合征收方完成土地征收。因此,强制拆除房屋的责任应由征收方承担。
    • 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
      1、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
    • 拆迁房屋有纠纷能拆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30
      房屋有纠纷不能够进行拆迁,拆迁房屋之前需要冻结房屋所有人的户口,要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要跟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补偿协议中需要明确拆迁补偿的具体金额,补偿款的支付方式,纠纷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