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是否为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08:10:48 344 人看过

退休后返聘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人员产生用工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其他。

一、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资金渠道不同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二、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怎么交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方式为:

1、职工下岗后与原单位签订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由职工与单位或者协议确定的职工本人缴纳;

2、以本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按企业和职工当年缴费比例之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一、退休金与养老金的区别如下:

1、退休金是国家财政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

2、退休金由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而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

3、养老金领取人群是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金的领取人员是机关单位。

二、社保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1、统筹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百分之1;

2、个人账号养老金。个人账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三、招用退休员工争议应按什么关系处理

招用退休员工引起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以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其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返聘是什么意思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4-04-19
    340人看过
  •  退休返聘协议是否符合劳务关系的定义?
    本文介绍了建立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标准。同时,提到了劳动劳动合同终止和退休返聘协议属于劳务关系。首先,与雇主或公司建立或形成雇佣关系的劳动者需满足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就业规定,并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建立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如果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系劳务关系。其次,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再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就终止,退休返聘协议属于劳务关系。素材中的题目:《关于网络平台非法外挂行为的法律分析》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
    2023-11-22
    101人看过
  • 离退休人员返聘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无需给予这些特殊“劳动者”。如果用
    2023-04-26
    495人看过
  • 返聘退休职工协议构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徐正和诉北京市建华实验学校劳动合同纠纷案原告徐正和,北京市建华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被告北京市建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建华学校)。抗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徐正和系北京市某小学的退休教师,其于1996年起至2000年连续被建华学校聘任为美术教师,2000年7月20日双方续订了聘任合同一份,聘任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起至2001年7月20日止。徐正和月工资为2011.8元。2001年2月15日建华学校向徐正和下发通知书一份,该通知称“……学校从提高质量、创办教育特色考虑,对教师队伍进行调整,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2月10日起不再聘任徐正和教师……”。徐正和不服建华学校解聘决定,申诉至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徐正和的申诉请求。徐正和诉称,我于1996年9月起连续被建华学校聘任。2000年10月我向校领导写了一封批评信,2001年2
    2023-04-22
    123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
    2023-05-05
    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在退休返聘时的审查依据是什么?
    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返聘已退休的员工,此时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
    2023-07-07
    215人看过
  • 退休后返聘无医保劳动者退休后是否享社保待遇
    案情回顾:退休后返聘无医保李某于1996年被桂林某医院聘用,从事保洁工作。桂林某医院于2009年开始参加桂林市社会医疗统筹,为包括李某在内的所有职工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2012年8月李某退休后,其社保关系转入社保所。李某因脚伤到医院就诊,被告知不能享受医保。李某到社保所询问,方知医保所在接受其社保关系时,根据政策规定认为其缴费年限不足,必须补缴5年的医保费用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李某所在医院认为,医院只对聘用李某期间的医保费用负责,这补缴的费用不应由医院承担。李某在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桂林某医院恢复其医疗保险待遇。法院判决:职工起诉不予受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李某所要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裁定对李某的起诉不予受理。李某不服,上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律师说法:劳动者退休后是否享社保待遇1、退休
    2023-11-30
    286人看过
  • 注意:退休返聘协议是劳务关系是什么
    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5-11
    52人看过
  • 退休返聘协议的劳务关系问题分析
    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新版退休返聘协议书范文<p>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      </p><p>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p><p> </p><p>根据《中华
    2023-07-06
    116人看过
  • 返聘退休工人的劳动法
    可以返聘。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新劳动法》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照前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第47条规定,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和每整年付给他们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或一年以下,不足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上述情况外,如果雇主解雇该雇员,则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两次给予补偿,即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数,每年全年支付两次。月薪标准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部关于实行
    2023-07-04
    473人看过
  • 退休返聘的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退休返聘的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现在的人身体越来越好,很多人退休后还有足够的精力,或者单位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才干,有意愿将退休人员进行返聘,退休返聘是指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留在原单位或是到其他单位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意思就是,退休之后再工作的人就不能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只能签订聘用合同,也就是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变为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合同中也要对聘用双方的工作内容、时间、报酬、劳动保障等相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约束,而劳务合同则受民法的约束;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会受到民事、行政甚至刑法的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只会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三、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不用为退休返聘人员购
    2023-04-18
    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l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2023-06-10
    363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的人力关系管理
    一、退休返聘人员的人力关系管理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在入职前,要再次了解并认可公司内部的规章和制度。当劳动法没有规定到的地方公司规定涉及到了,可以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同时具有法律依据。建议按照公司规定办事,保留住退休返聘人员的出勤记录和各项相关咨询如返聘合同、解除协议通知书、员工入职手续等,将其做为备份存档,一是方便对其后续工作进行管理,,二是避免出现纠纷的时候,无依据。应该注意的一点是要给他们买商业保险,不然出问题比较麻烦,退休返聘协议一定要明确责任。二、退休返聘应该注意的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通则》、《
    2023-05-05
    157人看过
  • 退休返聘的弊端是什么何谓退休返聘
    一、退休返聘的弊端是什么何谓退休返聘退休返聘的弊端是:1.稳定性较差。由于退休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们对于工作收入的依赖较低,企业一有风吹草动、形势不妙,就会人心思动,退回家里颐养天年。缺少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奋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2.退休返聘人员大多由于年龄、精力上的原因,难以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工作时间也相对较短,很难根据企业的要求或临时性的工作要求,作经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3.退休返聘人员一般创新能力比较差,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会固化他们的思维,限制了他们的思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宜做创新性工作。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二、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023-09-22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劳动者通过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劳动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当员工的工作年限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则员工与公司就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不用上班而享有社会保险的待遇。但i是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一些专门人才,通过退休返聘再聘请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那么员工和公司之间是否还是可以形成正常的劳动关系呢下面为您讲解关于再次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一、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1)相关条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
    • 再次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 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是怎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9
      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 退休返聘不具备劳务关系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3
      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建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 退休后返聘的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退休后返聘的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