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包括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08:04:15 456 人看过

企业向公民出借款项,是其行使财产权的表现。根据最高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和第六条,以及法释[1993]3号《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民间借贷包括公司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

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判断: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凡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此外,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一些人借款人根本没有还款的能力,也没有还款的主观意愿,但是为了达到非法占有集资款项的目的,虚构一些事实,以借贷的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借入款项,然后将借入的款项非法转移或者挥霍,这种行为就是集资诈骗罪。

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集资,有时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时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使用了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也没有使用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而是到期后要还本付息,那么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么在现实生活中,会遇见很多的经济问题。其中就包括在我国什么借款是集资诈骗这样的问题,为了我们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我们应该仔细分析借款和集资诈骗之间的区别,虽然二者都是通过借贷的方式进行资金的转移,但是集资诈骗的目的是将人民的财产非法占有然后进行不正当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整治民间借贷行为的对策包括哪些
    一、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1、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2、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3、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4、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5、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二、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
    2023-04-01
    274人看过
  • 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诈骗罪吗?
    一、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诈骗罪吗不属于诈骗。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由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1、对于任何的纠纷,最和平和最稳定的解决方式就是双方可以自行的协商解决,这是我们都愿意看到的一种结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对于民事纠纷,如果可以达到一致的意见的话,就分就解决了,这种方式对于双方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都是最低的。解决的方式也是最圆满的,但是前提是双方都愿意协商解决,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的话,这种方式就没有办法进行。2、如果双方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办法自行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向专门的调解组织申请中间处理,这是一种民间
    2024-01-20
    151人看过
  • 企业借款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之一种,但为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在哪认定民间借贷的方式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需要的证据有: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二、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是否贴花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不需要贴花。三、一万块利息一个月800合法吗一万块钱一个月利息800,年息是=800/10000*12=96%将近1角利,不受法律保护,是非法高
    2023-03-06
    254人看过
  • 关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一、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可见,我国严格实行信贷规模控制,除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借贷之外,法人之间的金钱借贷为法律所禁止。二、这一禁止早在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中,就作出了规制: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三、在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
    2023-06-01
    152人看过
  • 婚外情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可认定为民间借贷。【事件经过】已有家室的林某背着老婆偷偷与黄某发生了一段不正当的婚外情。在两人所谓的甜甜蜜蜜的恋爱期间,林某于2013年11月向黄某借款4万元。经黄某多次催促,林某在2014年5月写下借条,承诺于当年7月份还款。此后林某并没有按约定将款项还给黄某。因两人感情变淡,关系渐渐疏远,最终导致双方分手。黄某便于2015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及其妻子陆-玲归还欠款4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林某收到诉状后,辩称其与黄某曾系情人关系,因为黄某逼迫他与妻子离婚,他没有答应,在黄某的威胁下他才写下借条,其实两人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林某的妻子陆-玲更加气愤,她与林某在2015年9月已经离婚。黄某与林某曾系婚外情恋人关系,陆-玲认为4万元的借款是黄某与林某恶意制造债务损害她的权益。陆-玲提出林某通过转帐向黄某归还了214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3年11月19日,黄某从其名下的工行银行卡
    2023-02-28
    376人看过
  • 从借贷软件贷款后转贷他人,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有效
    无效。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应认定为合同无效,出借人不仅需自行承担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而且一旦借款方不能及时归还该款项,出借人作为金融平台的用户,需承担还款责任,若无法按时还款,可能还会面临着征信等一系列问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律师补充: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违
    2023-05-06
    135人看过
  • 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行为是指借贷人之间、借贷人与法人之间、借贷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借贷双方的协议符合法律并真实即会生效,而且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又分为民间个人借贷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双方之间的借贷协议。二、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区别是怎样的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区别是如下的:1.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
    2023-06-28
    109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是否可以无效
    根据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符合法定无效事由是可以无效的。一、借款人构成非法集资那么借款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果借款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出借人的犯罪行为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果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即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由于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二、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果民间借贷合同取得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用高息借给借款人,并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当地的人民法院就会认为民间借贷的合
    2023-03-26
    124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贷关系的表现
    一、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有哪些表现形式通常,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单位参与签订协议。企业之间借贷除了这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外,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表现形式还有如下几种:(一)以联营形式借贷。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是联营的本质特征。但有的企业法人之间签订的联营协议,虽约定共同经营某一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不论经营项目盈亏,出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润。这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一种企业之间的借贷。(二)以投资形式借贷。法律意义上的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注入资金,成为被投资者的股东,并以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审判实践中见到有的投资合同,投资
    2023-06-01
    148人看过
  • 如何处理企业之间的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虽然我国开放了民间借贷,但是民间借贷中涉及企业的只能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是不允许的。而实践中很多企业为了缓解资金短缺的状况,往往相互拆借,这样很容易引发纠纷,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但是,如果
    2023-06-24
    419人看过
  • 个人与金融机构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网贷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民间借贷分期履行债务利息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分期履行债务的,借款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二、民间利息最高多少不违法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民
    2023-03-14
    281人看过
  • 什么是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民间借贷是指不经过金融机构而私下进行的货币或非货币的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一、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话,则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2023-03-26
    21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权是否能够转让给个人或企业
    一、民间借贷债权是否能够转让给个人或企业民间借贷的债权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只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才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注意事项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
    2023-10-31
    133人看过
  • 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夫妻一人签字是否生效?
    民间借贷中夫妻一人签字生效,但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借贷合同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如果一人签字,经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者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都有偿还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5-0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哪些借款行为是有效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非法集资等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
    •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企业之间能否借贷以及企业之间能否相互借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因此
    • 企业与村委会之间借贷是否包括村委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6
      不包括。村委会不属于企业,是属于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
    • 民间借贷中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否算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符合下列情形的,无效:贷款人从金融机构提取贷款;贷款人非法向公众取得的资金贷款的;或者贷款人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
    •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