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不知情时权利如何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0:00:22 81 人看过

第三人不知情时委托人的权利以及第三人的选择相对人的权利分几种情况?

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是在执行委托事务的,该项交易仅在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当受托人向委托人履行交付货物或其他义务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负责。这种情况实际上产生两个交易关系,即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根据规定,又分三种情况:

1、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2、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3、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撤销权行使中善意第三人的必备知识
    善意第三人在合同未被追认前拥有撤销的权力。行使权力时需要注意:1、第三人撤销权需在被代理人追认前;2、撤销权的行使需因为善意,第三人不应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是无权代理;3、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具有全面性;4、第三人需要向被代理人表示撤销的意思,具体撤销的方式不受限制;5、善意第三人可以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1、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2、无权代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3、无权处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批准后有效,但纯利益合同或者适合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的合同,不得经法定代理人批准。相对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合同被追认前撤销。撤销应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
    2023-07-02
    482人看过
  •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不能决定自己行为生效,但可拒绝其生效,即决定其不生效;此时行使的是拒绝权,为不完全决定权,非撤销权。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行为是可不完全决定行为,非可撤销行为。在法理上,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行为,属表意不真行为之特殊形式;善意第三人拒绝自己的行为生效,属拒绝表意不真行为生效。该行为
    2023-05-08
    251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
    2023-03-11
    402人看过
  • 在诉讼中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
    2023-03-11
    384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权利通知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一、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1、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对方前可以撤销;(2)但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就不能撤销了,即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期限和要求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2023-07-10
    5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应当通知情形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复议第三人是除了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政复议第三人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行政复议决定将会影响其权益。3)行政复议第三人存法律上有自己独立的复议地位。4)行政复议第三人必须是在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作为行政复议的一方当事人而参加行政复议的,享有类似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利,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有权委托代理人,但行政复议第三人无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
    2024-01-05
    356人看过
  • 业主的知情权有哪些?如何行使?
    物业管理合同从合同的分类理论上讲属于劳务合同,主要涉及劳务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劳务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一般可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知情权;(2)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3)对业主公约的知情权;(4)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的知情权;(5)对小区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的知情权;(6)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调整、修改的知情权;(7)对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的知情权;(8)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的知情权。业主的知情权应是业主对一些关系到小区居民生活、学习、休息、环境建设、管理水平的重大事件进行了解,即便是对物业管理公司账目的了解,也只是总体的了解,如每个月收人多少,各类物业管理工作开支多少,这些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出现的亏损原因何在,等等,并不是每一笔支出做什么、是否合理都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说明。
    2023-06-07
    200人看过
  • 第三人怎么行使合同撤销权
    (一)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二)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并不能等同于“应当或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前者是种授权性规范,后者是强制性规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不排除撤销权人可以直接向相
    2023-02-08
    368人看过
  •  贷款对方不知情时,如何进行维权?
    一位公民发现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包括个人身份和财产方面的权益。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他还起诉对方侵犯他的财产权益和个人身份权益,要求赔偿损失。在起诉银行时,他指控银行在审查贷款时没有尽到赔偿责任,如果朋友曾经贷款,银行应该赔偿损失。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犯你的隐私权所导致的侵权责任。此外,你还可以起诉对方,因为对方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和个人身份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可以起诉银行,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因为银行在审查贷款时,要核实信息和当事人是不是同一人,如果你朋友贷了款,说明银行没有尽到赔偿责任,应该赔偿损失。投诉对象不知情,如何维权?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如果消费者因不知情而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及时与经营者沟通:消费者应尽快与经营者
    2023-11-09
    465人看过
  • 合作作品的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3、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律师补充:合作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合作作品创作过程中不参加创作,只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
    2023-05-07
    476人看过
  • 履行期限不明时,债权人如何行使债权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做法: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对协议进行补充,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
    2023-08-11
    327人看过
  •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哪些权利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拒绝权,履行请求权及违约责任请求权。《民法典》明确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的,可以予以支持。但该权利能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为依据。若没有相关规定及约定的,第三人仍受合同相对性的限制。一、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承诺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1、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问题。该第三人可向债权人提出原债务人可提出的抗辩。但在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该第三人不得就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关系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亦即不得以其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同时对于须由原债务人亲自提出的抗辩及债务人基于其后发生的事实进行的抗辩,该第三人不享有。对于作出承诺之前原债务人可以提起抵消的债务,第三人同样无权提出抗辩。2、第三人作出承诺之后是否有权撤销或变更问题。,第三人作出的承诺,在债权人表示接受前,第三人有权对承诺作出撤销或变更。债权人的权利因第三
    2023-04-01
    351人看过
  • 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
    一、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二、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租赁物应当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即出租人有权出租租赁物,应当保证第三人在租赁期间不能就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否则,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要求实现抵押权。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需要注意
    2023-06-19
    482人看过
  • 代位权何时可行使,债权人应知晓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没有债权的存在,就没有代位权的存在。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3、债券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代位权为保全债权设立,故只能在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时,才能行使。4、债权已届履行期,债权人需在债权履行期届满时才能行使代位权。5、债权人须有权利存在,首先,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是债务人代位行使的必要条件;其次,债权人得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主要为财产权利,但也包括诉讼上的权利,比如代位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的代位权怎么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于此场合,这些债权人作共同原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以
    2023-07-05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第三人不知情时委托人的权利以及第三人的选择相对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是在执行委托事务的,该项交易仅在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当受托人向委托人履行交付货物或其他义务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负责。这种情况实际上产生两个交易关系,即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根据规定,又分三种情况: 1、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
    • 股东知情权包括哪些, 如何行使知情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4
      股东知情权分为主动行使和被动行使。《中国公司法》关于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如下: 首先,通过书面申请向公司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说明查询目的。公司15天内未回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不
    • 什么是股东知情权,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2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 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没有下列情形: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
    • 2022年股东知情权如何行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6
      1、股东知情权分为主动行使和被动的行使。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规定如下: 先通过书面申请方式向公司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本、说明查询目的,公司十五天内未回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
    • 2022年公民如何行使知情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3
      (1)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