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要到误工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4:21:24 119 人看过

受害人向侵权人请求支付误工费的方法:

1、与侵权人协商支付,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按协议支付;

2、向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按调解协议书支付;

3、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侵权人按生效的判决书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误工费金额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B

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误工费金额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第一当事人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第一当事人必须是案件的受害者,因为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将受害人的权利侵犯,第二,当事人要有固定的收入,第三对收入产生了一定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误工费相关文章
  • 怎样才能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一、怎样才能赔偿交通费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三、时间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
    2023-06-02
    278人看过
  • 怎样才能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二、时间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
    2023-02-25
    144人看过
  • 怎样才能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当受害人因侵权人的行为而导致收入减少就可以向其主张误工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一、交通事故最高怎么赔偿?交通肇事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二、出车祸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车损车祸全责方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3、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2023-06-26
    392人看过
  • 怎么才能增加误工费诉讼请求?
    一、增加或变更诉求的提出时间原告在诉讼的什么阶段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呢?目前,举证通知书是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该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该条与证据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不同之处有二,一是只言增加诉求,未言变更诉求,二是增加诉求的提出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这给实务操作带来了不便,但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对于增加诉讼请求的,笔者认为
    2023-06-04
    378人看过
  • 怎么才能增加误工费诉讼请求
    一、增加或变更诉求的提出时间原告在诉讼的什么阶段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呢?目前,举证通知书是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该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该条与证据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不同之处有二,一是只言增加诉求,未言变更诉求,二是增加诉求的提出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这给实务操作带来了不便,但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对于增加诉讼请求的,笔者认为
    2023-03-30
    178人看过
  • 误工费要病假条才能赔偿吗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医院开的假条那就可以了。如果双方有争议,到司法鉴定所做一下司法鉴定,鉴定休治时间、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如果需二次手术,再鉴定后续治疗费用,如果伤情较重,咨询一下司法鉴定所的法医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鉴定伤残等级。误工费的主张应当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进行确定,因此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主张误工损失的。一、开误工证明需要开将公司证明和医院的建议休息单给保险公司还有误工天数是以医院
    2023-03-31
    82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工费
    词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误工费
    相关咨询
    • 65岁以上怎么才能拿到误工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65岁以上的老人也是可以得到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具体方式如下: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
    • 误工费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7
      误工费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赔偿的时候就可以领取。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 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才能找到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1
      1、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赔偿,需要证明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 2、误工收入证明,由实际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以及相应的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流水,工作证明有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 3、一般只要经过工商注册的即可。收入证明上还应体现因为你误工,单位未发工资,这样才有误工费。另外,如果你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保险公司还可能让你出示完税证明,用以佐证你的收入情况。
    • 怎样才能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当受害人因侵权人的行为而导致收入减少就可以向其主张误工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 怎么才能增加误工费诉讼请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2
      增加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对变更诉求的问题进行应对,如原诉求数额过低或计算错误,申请变更的,应予以准许。对于改变原诉请求权的变更诉求,应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