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人身检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21:08 33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有权拒绝人身搜查的,在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如果到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危险品等情形时,不得拒绝搜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一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刑事证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

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各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案件事实情节清楚,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确实、充分,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情之间,排除了所有疑问与其他的可能性,应当依法作出认定结论;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部分认定结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作出不予认定的结论。

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

6、如何运用间接证据问题。间接证据问题,在证据理论中和诉讼实践中,都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证据理论上的许多问题,都与间接证据有着密切联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强制身体检查是否违反法律?
    对犯罪嫌疑人强制查看身体并不违法。人身查看是根据需要而采取的一种侦查办法,具有强制力,一起人身查看又是一种特殊的侦查办法,除严格依法进行外,还不得有伤风化。因此,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假如进行人身查看时,犯罪嫌疑人拒绝查看,侦查人员以为必要时,能够强制查看,可是假如被害人不同意人身查看时,应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在其同意后方能进行查看,不能强制查看。即使是强制查看犯罪嫌疑人人身时,也必须严格留意,不能侮辱被查看的人格。强制检查身体的具体规定(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而侦查人员又认为有必要检查时,可以强制检查。强制检查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不适用被害人。(二)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或医师进行,即医师不要求一定是女医师。法律依据:(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2023-07-01
    23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书信检察院可以检查吗
    犯罪嫌疑人的书信检察院是否可以检查1、犯罪嫌疑人的书信检察院可以检查。2、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在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3、人民检察院许可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通信的,可以要求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将书信送交人民检察院进行检查。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八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在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人民检察院许可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通信的,可以要求看守所或者公安
    2023-04-21
    25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能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吗?
    法律规定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有正当理由才可以拒绝指定的辩护人,并且拒绝后,必须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2023-06-11
    444人看过
  • 检察院讯问时嫌疑人是否有权拒绝回答问题
    一、检察院讯问时嫌疑人是否有权拒绝回答问题检察院讯问时嫌疑人不一定有权拒绝回答问题,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既不能隐瞒,也不能无中生有,或者避重就轻。为了使侦查人员集中精力查明案情,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本条又规定,侦查人员讯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嫌疑人、案件事实、情节、证据等没有任何牵连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嫌疑人、案件事实、情节、证据等没有任何牵连关系的问题。但犯罪嫌疑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正常提问。二、刑事案件一般多久交检察院刑事案件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交检察院。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阶
    2023-07-10
    33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逮体检吗
    首先是要体检的,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一、刑事拘留前要立案吗刑事拘留前不一定要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
    2023-03-17
    422人看过
  • 羁押犯罪嫌疑人信件检查有何规定
    扣押邮件、电报必须是出于侦查案件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刑法对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犯罪和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犯罪也都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得任意侵犯。对犯罪嫌疑人,同样要保护他的通信自由权利,不得对其邮件、电报随意进行扣押。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不是说侦查人员在认定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可以凭主观想象,想扣押就扣押,而是应当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客观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扣押的邮件、电报要与案件的侦查有关,是出于案件侦查中的实际需要,与案件无关的邮件、电报不能扣押。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包括扣押他人
    2023-06-11
    259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具有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控制权?
    本文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有权采取拘留措施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符合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或可能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行为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地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人民检察院有权采取拘留措施。若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即可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2.可能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行为。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地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 素 材 】 人 民 检 察 院 能 否 拘 留 犯 罪 嫌 疑 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
    2023-09-11
    114人看过
  • 案件到检查院后犯罪嫌疑人会知道吗
    一、案件到检查院后犯罪嫌疑人会知道吗一般不会,因为未正式开庭期间,都未定罪,而且公安移送后,检察院要复核,没有问题才会开庭,这里要说明,一般不会对当事人告知进程,防止一些取证问题,减少调查影响等。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法院起诉,不会在事前通知被告人的。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到法院以后,法院会立即通知被告人领取起诉书的。没有那个必要再通知了。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
    2023-04-01
    83人看过
  • 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作战时期国家发布的命令是需要无条件遵从的,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的这种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见,因为这种犯罪行为只能发生在作战时期,且
    2024-01-18
    247人看过
  • 审查犯罪嫌疑人谈话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吗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
    2023-07-05
    22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实查告人有前科可以吗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才算有前科,而传唤不属于刑事处罚,因此被传唤的犯罪嫌疑人不算有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有前科申请取保候审可以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前科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具体条件如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2023-08-02
    220人看过
  • 怎么查控犯罪嫌疑人
    1、从犯罪嫌疑人可能潜逃的活动空间入手。如在机场、车站、等地严密布控。重点应放在售票处、站台入口、交通干线。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出境,还应及时准备边控。在边控前,应查询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有办理出国旅游权的旅行社的档案,看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出境,或办了护照。布控时,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可能使用假姓名。布控、查档要注意利用照片、住宿登记等。2、从常规侦查手段入手。如物建特情,运用秘密力量,获取情报信息;采用技侦手段与深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灵活运用交通、通讯工具等提供的线索,查缉犯罪嫌疑人;巡逻堵卡、守候蹲坑,捕获犯罪嫌疑人等。灵活运用常规的侦查手段,是查控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方法。3、加大审讯力度,深挖犯罪。查控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的重点就转入了审讯阶段。讯问中,一方面要注意从外围调查获取有关证据,另一方面要注意根据不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采取不同的讯问谋略。如对于自尊心和荣誉感强的犯罪嫌疑人,
    2023-03-08
    78人看过
  • 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一、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辩护权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辩护权从根本上讲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辩护人的辩护权派生于辩护权的主体。所以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没有作出理由限制。一经提出就应当生效。2、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有哪些?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
    2023-06-03
    115人看过
  • 证人口供嫌疑人有权查看吗
    犯罪嫌疑人是没有权查看证人证言的,但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查阅案卷材料,但只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
    2023-06-18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力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既不能隐瞒,也不能无中生有,或者避重就轻。为了使侦查人员集中精力查明案情,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本条又规定,侦查人员讯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嫌疑人、案件事
    • 如何拒绝犯罪嫌疑人录口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录口供,但公安机关出示传讯证明的,必须去。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要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
    • 检察院有权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此款法条在社会上引起了多种争议,为解决争议、规范执法,最高检于11月22日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 判死刑的人可以有权拒绝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在刑事诉讼中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一次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如果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时,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拒绝辩护的,无论有无理由,法院都不予准许,继续由指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 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签逮捕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局应当及时执行,逮捕时候犯罪嫌疑人应当在逮捕证签字,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字,不影响法律效力,只是对本人不利,说明认罪态度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