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经营单位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高新技术装备的大量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特别是从事矿山、建筑、危险物品生产作业和使用高科技安全技术装备的从业人员更需要系统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能力和经验。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和直接指挥生产作业的人员;
2、主观上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4、客观上行为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危险作业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危险作业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会受到法律制裁,一般处罚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从业人员超过1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
278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有哪些
140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什么的权利
286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应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119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41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后单位的义务
171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生产经营单位最少配备的从业人员有哪些人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八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什么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贰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什么教育和培训?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知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支持社会组织、各类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12不相同的:具体说明:所谓生产经营(dc),是围绕公司产品的投入、产出、销售、分配乃至保持简单再生产或实现扩大再生产所开展的各种有组织的活动的总称。生产经营是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系统。经营含有筹划、谋划、计划、规划、组织、治理、管理等含义。经营和管理相比,经营侧重指动态性谋划发展的内涵,而管理侧重指使其正常合法地运转。经营和管理合称经营管理。在日本,管理学通常称为经营学,也统称经营管理学。
-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