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构成制造伪劣商品的犯罪要素
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的要件:
1.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犯了制造伪劣产品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制造伪劣产品罪一般的判刑规则:触犯制造伪劣产品罪的,一般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50%-2倍罚金;销售额20-50万元的,判2-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200万元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以上的,判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能判缓刑吗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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