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其中分为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
(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常见的情形有: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2)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一、浙大女生被害进展最新消息
昨日一早,不少浙大老师、学生纷纷转发一条寻人启事,走失的是一位2013级浙大本科毕业生,后在英国留学回来的女生谭余敏。2018年11月15日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发现的报警失踪人员谭某,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随即迅速联动、全力侦办,于16日16时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
11月17日15时50分许,在桂林警方的全力配合下,杭州警方在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浙大女生被害案罪犯被执行死刑,死刑执行如何处理
55人看过
-
浙大女生被害进展最新消息
412人看过
-
解恨!浙大女生被害案嫌犯被批捕!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199人看过
-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害人男友被判死刑
268人看过
-
浙大女生遇害案,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
477人看过
-
26岁法学女大学生弑母被捕,应当如何量刑
154人看过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
浙大女生被害频发最新通报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2018年11月13日中午,浙江大学女学生谭某在杭州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杭州西湖景区警方接警后经过近10个小时的紧急搜寻,2018年11月15日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发现的报警失踪人员谭某,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随即迅速联动、全力侦办,于16日16时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11月17日15时50分许,在桂林警方的全力
-
女大学生为什么容易成为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该如何防范不法侵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在校对社会没有分辨能力,自我防御心理比较低,又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并且对于一些金钱物质比较敏感,所以就造成了很多的大意疏忽乃至于被有所为者加害。应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多看些社会新闻,对社会某一部分人有些警惕性
-
杀害情夫女子归案该如何量刑处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0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商场大盗被涉案金额58万,如何量刑?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商场大盗被逮捕涉案金额58万2007年12月初,从万霖购物广场辞职的保安队长刘晓东与王强、余明龙、詹海波等人联手策划偷盗行为。2008年1月4日凌晨4时许,刘晓东、余明龙、何学兵、安占军联手实施偷盗行为,共抢走万霖购物广场内金银首饰326件,手表3块,被抢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8万余元。在王强销赃未果后,刘晓东、余明龙、何学兵、安占军、詹海波、王强将赃物伙分。1月5日凌晨5时许,铁路警方在一列离京前
-
浙江偷窃案件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