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所有权;
9、区域差异的处理方法;
10、办理产权登记;
11、解决纠纷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可见,无锡安置房上市流程也非常的简单,总体来说安置房上市的流程就分为三个步骤,首先需要当事人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当地的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因为安置房的土地都是以划拨形式获得的,然后需要到当地的房屋交易机构办办理备案,最后要到不动产机构办理到允许上市的不动产权证就可以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自建房买卖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规定
154人看过
-
签商品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该合同中包含哪些条款
131人看过
-
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含义
39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商品房买卖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29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含哪些
284人看过
-
格式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效吗
57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包含哪些内容,商品房有什么特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1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亲所提到的所谓商品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属于农民在其宅基
-
商品房买卖纠纷的类型包含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161.商品房预售纠纷。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但是,当购买者依售房宣传广告、规划设计订立预售合同后,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时,却发现标的与原来的广告宣传不同;或是开发商在预售之后,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是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而发生纠纷。 2.单位集资房和已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包含什么类型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21、一般质量问题。 对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2、房屋质量不合格。 根据《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迟延交付房屋。 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
-
买卖合同不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2为了使业主的权利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建议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期限及违约责任;发生法定退房或依合同约定退房,购房款、利息、装修费、相关费用(保险费、律师费、契税及物业管理费等)及已支付银行利息等项目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含附属物,如暖气管、热水器、电磁炉等)造成购房人及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房屋或空气质量检测费用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买卖中止中房屋买卖条款是什么意思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3这位朋友,您好!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如你所说的其承诺与事实不符,关键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个问题。 2,在第三条中,存在一个霸王条款。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证是应当在入住后90天获得的,而这个条款约定了180天。而更甚的是,它竟然说如果无法获得就要等验收合格,这显然是把期限无限期拖后了。如果这个条款被签到合同里,将后患无穷。因为如果你一旦不能按期拿到房产证,你将无法主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