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8:41:49 346 人看过

司法解释规定的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

1、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2、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合同解除及后果处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发包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发包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承包人明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2、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

3、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五大障碍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复杂的具有特殊性的合同,解约程序也不同于其它类型合同。在实践中本人处理发包人欲解除施工合同的案例颇为常见,原因不外是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埋下的隐患以及履约过程中双方矛盾日积月累所导致。这类项目有些才开工不久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另一些则施工已完大半即将竣工验收。发包人试图或者已经依据施工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和纠纷解决条款,发函通知承包人解约或者直接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合同,承包人往往对此采取抗拒措施,从而酿成重大纠纷。笔者在分别代表发包人和承包人处理此类合同解除纠纷中发现,虽然发包人作为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所有人,但在施工阶段承包人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可以将发包人解约面临的主要事实和法律障碍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这些障碍使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尝试面临严峻挑战,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解除合同因缺乏承包人的自愿配合难以实现,故发包人解约应首先考虑到因解约导致的项目延误和费用成本。结算纠
    2023-06-09
    464人看过
  • 建设方解除施工方合同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一、工程迟迟不开工怎么索赔1、工程迟迟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是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建设单位赔偿。2、如果是施工单位造成不能开工的,建设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
    2023-06-19
    217人看过
  • 发包人工程转包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吗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不能转包的项目进行转包,属于违法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转包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转包后,在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
    2023-04-02
    439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违约损害赔偿
    对于设计者而言的责任: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在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发
    2023-08-10
    4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这是对勘察人、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时间上的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当根据勘察、设计的内容和工作难度确定合理的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勘察人、设计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并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超过这一期限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这是此类合同中最为重要的合同条款,也是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或者设计方案承担违约责任。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这是勘察或者设计合同中的发包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工作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勘察的内容来决定的,其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需按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设计工程的收费标准,一般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繁简程度制定不同的收费定额,
    2023-06-15
    259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人。勘察、设计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当事人双方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承包人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发包方,一般应是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合同的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3)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
    2023-06-09
    2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否通过解除方式解决?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出现纠纷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由实际情况来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来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3、用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
    2023-07-01
    4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一、保管合同的含义是什么保管合同的含义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一般要求是维持保管物的现状,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怎么定义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其中,诺诚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
    2023-06-28
    69人看过
  • 如何计算建设工程合同的利润
    建筑工程承包利润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利润率指标不仅可以评价项目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还可以比较各个项目、不同时期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在资本主义社会,它是指剩余价值与预付资本总额之比。它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反映了资本的增殖,即资本家获利的程度。这里我想介绍一下利润率的结算方法:利润率是指剩余价值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换算形式,是对相同金额的剩余价值采用不同方法计算的另一个比率。利润率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利润率指标不仅可以评价企业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还可以比较企业之间、不同时期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如果p代表利润率,C代表所有预付资本(cv),则利润率p=m/C=m/(cv)。目前,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更是追求投资少、产量大、效益好的建筑产品
    2023-05-02
    49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因预期违约解除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所谓明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则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降低了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如果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仍然要
    2023-06-15
    221人看过
  • 解除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后果
    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一、缺乏资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后果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
    2023-04-03
    3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该应该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一、建筑工程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合同审核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审查合同的一般必要条款,如当事人的名称、标的、履行地点等是否齐全明确;2、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重点审查以下事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质量标准、工程验收、质量保证等协议是否明确,工期延误责任划分是否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书面形式。二、发包合同与承包合同是一样的吗发包合同与承包合同是不一样的。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
    2023-03-04
    227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1、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但是,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2、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案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所谓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2023-08-03
    478人看过
  •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的法定程序:(1)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发生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3)违约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咨询:哪些情形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回答: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诺人拒绝修复的;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
    2023-08-13
    34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的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的问题,1、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工程造价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2、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协调是很好的解决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相关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工程造价、材料价格等存在争议的地方明确下来,从而在比较和气
    • 建设工程应该怎样解除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9
      建设工程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设工程可否自行解除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6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 解除合同建设工程未完工固定价怎么计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单项施工合同200万元以上,必须重新公开招标! 一、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依据九部委编制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合同条件的22.14(3)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在合同终止日终止对承包人的一切支付。即依据你们签订的合同规定,处理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二、剩余工程规模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单项施工合同20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领、建设地点。 建设工程规模是指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能力和效益。例如工业项目的产品与生产能力,港口的吨位,铁路的长度,医院病床的床位数等。建设工程投资额一般是指设计任务书信算的投资中的建设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等。 (2)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技术要求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