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筑施工引纠纷人民调解平事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3:30:07 199 人看过

1月10日,中山市石岐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13户居民的建筑施工纠纷,将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据介绍,梁某计划在石岐区南安路开发商业项目,并办理了相关施工手续。由于该商业项目与徐某等13户居民的房屋相邻,徐某等人担心该商业项目的开发会对自身房屋造成损害,要求开发商梁某对房屋进行鉴定,并明确后期可能出现的房屋损坏赔偿数额。双方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随着开工日期临近,双方关系日益紧张,强行开工可能会导致过激行为出现,影响辖区的和谐稳定。石岐司法所接报后,联同石岐区住建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第一次调解会上,石岐司法所对双方进行普法宣传工作,介绍该所在处理此类纠纷的经验做法,提出初步的调解方案。经过4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就房屋鉴定机构的选定、商业项目周边道路的硬底化建设等问题达成一致,但在日后可能出现的房屋损坏赔偿问题上分歧太大,致使调解陷入僵局。

在第一次调解会的基础上,该所工作人员连续四天分别到徐某等13户居民家中,进行方案的解释工作、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要求;之后,该所工作人员向开发商梁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梁某能尽更多社会责任,设身处地为居民利益着想,在维护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要为社区多作贡献。

经过连续5天的调解,双方1月10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施工纠纷相关文章
  • 消费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机制
    北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日成立,此举意味着北京市在消费纠纷领域正式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凡是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等情况均可适用人民调解。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司法局14日共同签署《关于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组建北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协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消协,由北京市消协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记者了解到,调解范围包括: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进行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消费纠纷调解应在纠纷当事人自愿提起或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应当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023-06-09
    354人看过
  • 建设单位欠工程款引起的建筑施工合同违约纠纷
    这种类型案件,被挂靠单位、挂靠的施工队系债权人,但被挂靠单位是名义债权人,施工队是实际债权人。订立建筑合同的双方是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依据合同向建设单位主张债权,是理所当然的,至于挂靠的施工队负责人能否以个人名义主张债权,这在实践中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个人不是订立合同的一方,不能允许施工队负责人个人主张债权,若允许个人以施工方名义主张债权,因为个人不具备建筑施工资格,则涉及到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施工队个人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二种观点的理由是,只要查清施工队确属于挂靠性质,施工队个人可依据施工合同主张债权,因为施工队负责人个人投资、个人组织施工,个人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享有请求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的
    2023-02-17
    412人看过
  • 房屋装修纠纷算建筑施工纠纷吗?
    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方当
    2023-04-16
    56人看过
  • 股份转让引争议人民调解事平息
    刘某等三人原是某健身俱乐部的股东。2008年11月,三人退出俱乐部经营将股份转让给股东黄某,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黄某于2009年5月31日前分五期支付刘某等三人股份转让款13.1万元。逾期,黄某尚欠股份转让款11万元未支付。2009年6月3日,刘某等三人以黄某欠股份转让款为由强行断停俱乐部的水电,影响了俱乐部的正常经营,双方发生争执并打110报警。司法所得知此事后,立即介入调解。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指出黄某未按股份转让协议履行已违约在先,但刘某等三人采取极端的手段追讨股份转让款属违法行为,因通过正常的途径主张权利。同时劝解双方既然原来都是朋友合作经营俱乐部,就应本着好和好散的态度解决双方的纠纷。经过司法所的耐心调解,双方于2009年6月10日达成了调解协议,重新握手言和。
    2023-06-13
    190人看过
  • 建房施工闹纠纷悉心调解化矛盾
    近日,在市司法局《宋都调解》人民调解员耐心调解下,一起建房施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孙某、常某与杜某最终解决了问题。去年6月,家住顺河回族区东郊乡某社区的杜某以口头约定的形式,将住宅房屋建设工程包工包料交由孙某承建。工程结束后,杜某发现存在屋顶渗漏的情况。孙某曾进行过维修,杜某却说没有修好。因此,杜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不愿支付最后的2000元工程款。孙某在去年8月也为住在该社区的常某修建房屋,而且也存在渗漏问题。孙某按照常某的要求已经对其房屋进行维修,但因无雨未能检验是否还有渗漏问题。因为杜某和常某存在亲戚关系,所以常某扣下孙某的4900元建房款。孙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顺河回族区司法局东郊司法所提出调解请求,要求杜某、常某支付剩余房款共计6900元。由于这起纠纷涉及三方当事人,市司法局特别指派《宋都调解》人民调解员代XX和东郊司法所所长刘X共同调解这起纠纷。1月29日,调解员代XX、刘X
    2023-06-08
    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如何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管辖地在哪
    建筑工程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建筑工程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在工程所在地。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涉外合同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有下列解决途径:1.和解。是指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诉讼解决。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三、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
    2023-04-10
    61人看过
  • 小区交通事故引发纠纷调解赔偿得以平息
    延吉市进学街道文河社区居民田某与赵某居住在同一小区,一次意外事故的发生,使两位居民产生矛盾。2014年7月末,田某在小区里驾驶摩托车,由于车速过快,将同一小区的居民赵某撞伤。田某赶紧将赵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过20余天的治疗,赵某康复出院。住院期间,医疗费由赵某先期支付,前后共花了5786元。后来,赵某找到田某索要相关费用,但双方在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赵某越想越生气,便在小区里扬言要报复田某。近日,延吉市司法局进学司法所在开展入户排查矛盾纠纷时得知此事,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将田某和赵某约到一起,开展现场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对赵某进行劝解。赵某表示保证不会采取过激措施,只要求田某全部赔偿他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在做通赵某的思想工作后,工作人员又单独找田某。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说,首先赵某是受害方,他要求赔偿在情理之中,其次双方真要是不接受司法所的调解,打起官司来,既多
    2023-06-08
    466人看过
  • 引发建筑施工的原因
    建筑工程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一、建筑工程管理的对策分析(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拥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是企业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保障。在建筑企业中为了使工程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深入的落实,工程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创新和改革是基础。对现阶段依据传统观念进行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删除,符合当下时代要求的予以保留并改编,对不符合时代要求的对其进行删除,然后依据新时期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且高效实施的工程管理体制。具体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对建筑工程管理进行岗位和责任的分配,如责
    2023-04-12
    261人看过
  • 澳头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引纠纷工人大闹承建商
    去年6月,10多名江西人集资数百万,承接了大亚湾澳头楼盘升景园的建筑工地部分项目。今年初,由于工程被多次转包,他们与包工头刘先生发生经济纠纷,150多万元工程款未受到,工人工资也没拿到。3月14日以来,他们多次在工地与承建商发生冲突。大亚湾公安与人社部门介入协调。事发:与承建商保安起冲突江西人郭先生是一名小包工头,去年6月,他和10多名老乡集资数百万元,来大亚湾承接了澳头升景园项目的部分工程。我们是老乡刘文胜介绍过来的,项目的总包是瑞华公司,刘文胜从总包那里承接项目后,再把工程的支架、外墙等项目承包给我们。郭先生说。今年年初,郭先生等人承接的项目基本完工,不过,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尚未结清。我们还有150多万的工程款没有结清,而且,工人的几十万工资没有发。我们多次找刘文胜交涉,但他总说人在江西,不愿意过来。现在我们在这里等了20多天。而且,现在承建商要把我们这些人赶出工地,不让我再继续承接这里
    2023-06-08
    145人看过
  • 赡养问题引发纠纷人民调解续亲情
    近日,南溪区刘家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确保了老人老有所养,化解了老人与儿子间的矛盾,延续了亲情。刘家镇高楼村80岁老人龙某共生育三个儿子,如今,龙某因年事已高,老弱多病,无法务农导致没了经济来源。龙某想依靠三个儿子生活,但大儿子因种种原因不愿意对龙某进行赡养。龙某走投无路,只得向该村调委会求助。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刘家司法所、高楼村调委会很快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全面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就纠纷的根源寻求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同时结合《老年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龙某的大儿子进行批评和教育,告诫他每个子女都应当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保持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调解员耐心的调解,最终,龙某的大儿子同意赡养龙某。龙某与三个儿子达成协议,将共同对母亲龙某进行赡养,每人轮流赡养三个月。对此,龙某非常高兴,将自己的田地按三股分划,分给了儿子们。至此,一起赡养纠纷
    2023-04-23
    52人看过
  • 路桥首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最快的,个把小时就能完成调解遇到交通事故,市民最为关心的便是赔偿问题,钱赔多赔少外,还要看处理得公不公正。近日,路桥区首次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工作,设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过去,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调解途径主要有交警行政调解和法院司法调解。但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大量发生,路桥区每天受理各类交通事故达100余起,纯经济损失事故约占六七成,另外加上警力不足,司法处理程序繁琐复杂,造成事故得不到快速解决,进而导致事故现场道路拥堵,市民不满情绪频现。为此,路桥区打破常规流程,于去年8月设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并在近日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当事人进入中心后便能得到一站式服务,交警、保险公司与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现场就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协调相关赔偿事宜。据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林妙增介绍,最快的个把小时就能完成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避免当事人在交警、修车厂及保险公
    2023-06-08
    312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民事起诉状
    一、建筑施工合同解除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此致××××人民法院原告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2.证据××份;3.其他材料××份。二、离婚起诉书范本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案由:离婚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2023-04-26
    314人看过
  • 工地施工封了上山道路引纠纷开发商:称路属违建
    昨日上午,仓山区建新镇旧淮安村的村民吴先生因农林大附近山场的上山道路被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发生了纠纷。开发商表示,目前公司施工的土地,都是在划拨用地范围之内,他们有使用的资格,也有拆除的权利。据吴先生介绍,他和亲戚是旧淮安村的村民,在农林大附近山场有2亩多的自留地,已种上了一些小树。近来,他和亲戚成立了一家生态农业公司,准备将这块自留地利用起来,用于建苗圃。吴先生说,半个多月前,他们在原先的山路上铺设了一条水泥路,方便车辆进出。不过,就在两三天前,他们突然发现通往苗圃的小路已被人用砖头砌了一堵墙,将路封了,导致他们无法上山。吴先生表示,他们是为了方便才修了这条路,但目前上山的道路被封,给他们带来了难题。他们也与开发商沟通,但问题未得到解决。据开发商项目负责人林女士介绍,目前公司施工的土地,都是在划拨用地范围之内,他们有使用的资格,也有权利拆除。对于因工地施工,影响村民上山道路的问题。林女士
    2023-06-07
    478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办案流程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办案流程(一)立案工程合同纠纷在立案阶段,需要审查的除了《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立案条件外,就案由、管辖等方面需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审查。合同立案的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审查案由和审查管辖。1、审查案由实践中,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以其他类型合同形式出现。例如,名为合作建房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名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实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因此不仅要审查基础合同的形式,还要对基础合同的内容进行基本审查。2、审查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再如一般不动产案件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而是适用一般合同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行为地,一般是施工合同项下建筑物所在地。以合同履行地作为管辖地符合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的“两便原则”。但需要
    2023-04-14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施工纠纷是指因施工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纠纷或诉讼。 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关于施工工程的相关约定,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利益冲突等原因产生争议,并可能因此... 更多>

    #施工纠纷
    相关咨询
    • 建筑公司工伤纠纷调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怎样规范建筑施工扰民纠纷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工程施工扰民纠纷可以通过施工单位与附近的居民协商解决,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适用更完善的降低噪音的设备进行施工,或对附近居民的进行赔偿; 2、也可以由政府部门调解解决或向公安机关报警解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
    •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建筑施工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定义,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审查实际施工人是否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
    • 违法建筑引发的民事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 律师解答建筑施工劳务纠纷多少钱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2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