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权利结构与保险利益归附之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4 06:15:18
193 人看过
——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12条、33条、53条之规定
关键词:保险法1987年版,第61-62页。
[x]参见徐卫东主编:《保险法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97页。
[xi]限于篇幅,关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在此不再赘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之保险利益比较研究
191人看过
-
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之比较
258人看过
-
期待利益保险包括保险利益?
363人看过
-
保险受益人的归纳与总结
273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与意义
327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包括什么?
27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如何认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一、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由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比如,以盗窃而来的财物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作为保险利益。确定的保险利益包括投保人对保险
-
人身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利益比较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1)保险利益的价值估计标准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利益,存在代位求偿问题,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非金钱可以计算,因为人身保险的目的并不在于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故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 (2)要求保险利益发生的时间不同。按国际惯例,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就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海上保险合同例外。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必须于合同成立时就存在,否则合同也无效。但
-
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保险合同签订与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展开全部对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专业度较强,对于一般人来说,想要看懂保险合同,也非易事。一、合同当事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简单来说,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合同所保
-
主险与附加险的保险合同有效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6主要保险和附加保险的保险合同是成立的。但是,还需要满足对方、协商一致、意思真实、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条件或期限外,依法设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