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害公司利益相关案例
【案例一】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再**号判决书,判决确认吕某在担任厦门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时对外签署的《工程增加确认书》没有尽到审慎义务,导致公司额外支付工程款,应当对公司承担责任。
吕某在签订《工程增加确认书》时明知自己工程方面不熟悉,在没有经过监理单位先行确认的情况下,自行确认工程增加量。吕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所应当具备的审慎注意义务。
【案例二】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终43号案件争议的焦点是被上诉人对外与猎头公司签订的CEO招聘合同是否有经过公司授权。
被上诉人费某。公司的监事,之前担任上诉人公司的董事。公司因为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即将离职,需要新的CEO.公司曾召开股东会讨论CEO的招聘事宜,同意原CEO离职,由公司大股东A公司推荐一家猎头公司但需经过原CEO的同意。被上诉人通过邮箱邮件、人才合约、公司实际支付部分费用等材料证实上诉人实际知晓并同意被上诉人代理行为。
本案中,若是被上诉人无法证实其是受公司委托,代为签署人才合约,那么其就要承担公司为此支付的费用,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损害公司利益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民事纠纷。公司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实践中,存在大量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如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再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出售该资产。
《公司法》规定了禁止滥用股东权利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下行使权利,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纠纷。为了防止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可以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以公司名义对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也可以由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即当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未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时,由符合一定持股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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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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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合并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3合并决议合法的公司承担责任,决议违法的做出决议的股东承担责任。如果作出合并的决议本身没有问题,作出决议的流程符合法律且决议具有正当目的,仅是合并的外部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瑕疵,则由负有通知、公告、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作出合并的决议不合法,则由作出决议的公司股东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合并的流程可以分为内部流程和外部流程: 1、外部流程主要是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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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责任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侵权损害的责任承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如果发生侵权损害后,认定侵权方付全部责任,则可以依照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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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股东利益可能承担哪些民事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2《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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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担保人怎样承担责任,高利贷公司公司的担保人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0担保在承担担保责任时,具体可以与高利贷一方协商,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第一,超过法定保护标准的利息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了规定: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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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4中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总体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但是,因为中小股东一般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且无法对公司的决策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作出一些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