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43:05 491 人看过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房地产产权是将房地产这一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特殊的财产而形成的物权,是依照国家法律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直接管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以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房地产所有权和房地产他物权。

房地产产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绝对性是指只有产权人才具有对房地产的充分、完整的控制、支配权,以及从而享有的利益,排地性,是指产权人排除他人占有、干涉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直接的物权,也包括由此派生的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房地产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占有权,使用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使用权又可以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即有使用权不一定就有所有权,但却一定有占有权。所谓收益,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按照法律规定,从履行权利义务关系中得到的收益。如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房地产收益是房地产所有权的内在固有的要求,它是所有权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所谓处分,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房地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赠与、变换等。

相关知识: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l)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权相关文章
  • 何谓小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的七个问题是什么
    何谓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即乡产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无法上市交易,法律不认可不保护。部分乡产房取得区县建委颁发的产权证,可以出售。否则,不可进入市场交易。关于小产权房的七个问题1、政策不确定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处理的明确政策,无法预知风险。2、没有房产证村委会或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均属无效证件,法律不予认可。3、户口无法迁入无法迁入户口,更无法获得免费医疗和教育资源。4、无法上市交易无房产证,不具备转让、处分、收益和继承等权利。5、无法过户本身不具备相应的产权,无法过户。6、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没有国家颁发的合法产权证的房产,银行不予办理抵押贷款。7、遇拆迁无赔偿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者无法得到相关赔偿。小产权适合哪些人购买呢?一类是打算永远居住的人群;二类是不住也不打算买卖的人群。因此,在购买房产时,尽量选择具有国家认可合法产权的房屋,保障自身权益,务
    2023-06-13
    243人看过
  • 知识产权法关于知识产权是私权
    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权利的取得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权利要求范围的大小是当事人自己确定。二是权利的保护是权利人自行启动,适用不告不理原则,除非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一般不适用于公权力介入;三是权利的利用以及如何利用也是权利人自行开展,权利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能,在利用过程中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除非国家有法律规制。基于上述认识,显而易见知识产权权利的产生、利用和保护都是权利人自己的事情,政府的责任是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上,更多的应是权利人作为民事主体自行启动民事程序从而得到民事救济。只有少数情况下对公共利益等造成危害时,才启动行政执法。
    2023-06-08
    430人看过
  • 关于单位的福利房产权问题
    单位福利房产权归属问题:1、单位房是集资建设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按照集资的方式决定,个人以全部房款资金投资建设的,获得全部房屋产权。个人以房款的部分资金投资建设的,获得部分房屋产权;2、单位房是房改房建设的房屋,获得部分房屋产权。一、买房子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买房子时,土地使用证是必须办理的。在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形下,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二、房子产权换算为70年怎么办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为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
    2023-03-09
    402人看过
  •  关于放弃房产继承权的通知
    本文档是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声明,基于自愿、无压力的原则签署。放弃的房产继承权包括XX年XX月XX日出生,是我自己的唯一财产所有者,与被继承人XXX的关系,以及自愿放弃被继承人XXX的房产继承权。在此郑重声明,以上内容是我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没有任何压力或利益交换。我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包括以下内容:1.我出生于XX年XX月XX日,是我自己的唯一财产所有者。2.我与被继承人XXX是夫妻/朋友/亲戚等关系,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纠纷或争议。3.我自愿放弃被继承人XXX的房产继承权,因为我没有任何理由继承该房产。4.我明确表示,这是我的自愿放弃,并且该房产继承权已经转移给了XXX。5.我在此郑重声明,以上内容是我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没有任何压力或利益交换。我在协议上签名并按指纹,标注日期为XX年XX月XX日。问法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信息来回答您的问题。可以请您提供一下具体的标题或者问
    2023-11-15
    341人看过
  • 关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
    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财产分割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2、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3、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
    2023-03-19
    298人看过
  • 关于破产财产包括债权吗?
    一、关于破产财产包括债权吗?破产财产包括债权,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二、《民法典》对于破产的规定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
    2023-02-11
    60人看过
  • 有关小产权房的房产证
    房产证上写: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住宅请问是小产权房吗?房主的完全产权房的房产证是不是也这样写?因为我的房产证上没有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项。律师:房产证上写: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凭这两点,即可确认你的房屋所有权是指通俗说的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即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一般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未必是按最高年限取得,而且从建设到出售须要一段时间。开发商取得开发用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多为50年,减去从开发到出售用去的年限,到过户给你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满50年。
    2023-06-11
    468人看过
  • 关于破产物权优先于债权吗
    是的,这是由于:第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第四,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地上权、地役权
    2023-02-22
    191人看过
  • 关于产权交易融资
    产权交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所有权转让,所有权不变仅仅经营权转让)购买式:一企业法人荣过议价或竞价方式出资购买另一企业全部或部分产权承担债务式:在被转让企业的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另一企业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吸收入股式:被转让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控股式,以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成为被控股企业的产权法人代表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他条件,以企业以承担安排另一企业全部职工生产生活为条件,接受其全部资产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兼并者通常作为存续企业仍然保留原有企业的名称,而被兼并企业则不复存在。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
    2023-06-05
    193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证未落实,关于房产归属权的争议
    房产证没下来离婚后房子该归谁没有具体的规定。1、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当事人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法院一般不能处理房子属于谁,只能在房产证下来后再向法院起诉。房产证没下来协议离婚该怎么办房产证即使没下来当事人也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1、可以对于未发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协商分割;2、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离婚的方式具体如下:1、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2023-07-11
    75人看过
  • 属于小产权房的半产权房产如何继承
    属于小产权房的半产权房产可以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平等的继承,确定继承人之后,需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
    2023-02-20
    230人看过
  • 关于债权人破产申请权
    1、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的破产申请权。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在债务人破产宣告后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并没有异议,但是对其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一直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在民事诉讼中不能申请执行,当然也就不能申请破产;同时,允许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申请破产,实际上使债权请求权成为不附条件的债权与附期限的债权,不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本意。另一种观点认为,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与其他债权性质相同,应享有破产申请权,否则如出现债务人逃匿、赖债等情况,无破产申请权,难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与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有关,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原因中含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元素,因此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因其债权行使条件未成就,不应享有破产申请权。2、有财产担保的与法定优先权保障的债权的破产申请权。有财产担保的与法定优先权保障的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关于房屋产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关于房屋产权有哪些要注意的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买二手房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2、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有没有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3、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4、注意房屋用途限定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
    2023-06-02
    119人看过
  • 关于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一、关于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时,自动续期。至于如何自动续期,目前最新规定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你的房屋即使到期了也还是你的,不用担心到期会被回收或者会缴纳很高昂的费用。我国房子产权70年年限源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这一特殊情况。按照法律专家的解释,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是“公家”的,住公家的房子是大多数城市居民享有的一项福利。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私人特别是城镇居民,普遍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这时候就出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一致的问题。法律上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在所有权上设定一个用益物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我国房子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
    2023-06-1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抵押权
    词条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抵押法律关系中,享有抵押权的人为抵押权人(... 更多>

    #抵押权
    相关咨询
    • 关于小产权房新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
      小产权房分类有: 1、由原住村民自己筹资建的房子,简称“农民房”。 2、由村集体组织在集体用地上建设的楼盘,简称“村委统建楼”。 3、由开发商出钱,村里集体出地,合作建设的楼盘,简称“集资房”。 4、由部队集资修建的房子,简称“军产权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
    • 关于夫妻之间房产继承属于遗产产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9
      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话,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关于小产权房可否转为大产权房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小产权房一般是不能够转为大产权房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 关于房产有效期和房产权年限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房产权年限的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关于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相关事宜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05
      在申请房产证书时,为安置房办理房产证书,您需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和资料: 1. 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原件)。 2. 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3. 补偿安置协议以及已实现回迁安置的证明文件(原件)。 4. 查档证明(原件)。 5. 被拆迁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 6. 安置单位的各类相关资料。 7. 如果您选择了增加安置面积,则需要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8. 房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