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最高法院证据规则,作为患者应承担接受医疗单位治疗护理和损害结果存在的证据有:
(1)在医疗单位治疗的病历及相关票据;
(2)在治疗过程中的体温单、化验单以及医学影像、拍片、检查资料;
(3)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现场实物;
(4)身体受到损害后所造成的后果;
(5)医疗单位所在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情况;
(6)如果患者构成伤残的,还须提供权威部门的伤残等级鉴定书;
(7)其他用来证明在医疗过程中接受治疗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侵害结果的存在所造成的损失等有关证据材料。
2、患者应注意掌握的自身权利。为了进一步保障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的权利作了新的规定,其核心是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些权利对患者在医患纠纷中起到积极有利的作用。
(1)患者有复印病例资料的权利;
(2)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有与医疗单位共同封存病历资料的权利;
(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单位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共同指定检验机构的权利;
(4)患者死亡进行尸检时,家属有请法医参加委派代表观看尸检过程的权利;
(5)患者有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加鉴定专家的权利;
(6)患者有对参加鉴定的专家提出回避的权利;
(7)患者在鉴定过程中有陈述、答辩的权利;
(8)患者对自身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享有事先知情的权利。
医院应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1、医疗单位在为患者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过程中无过错责任的证据。根据证据的规则精神,作为医疗单位必须承担有关因诊断护理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的,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以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举证责任。
2、医疗单位应承担的举证内容。作为医方一旦成为医疗纠纷案中的被告,应提供哪些有效、能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根据医疗单位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11项内容:
(1)门诊病历、住院记录;
(2)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3)病理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4)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5)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7)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8)对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的检验报告;
(9)对尸检的病理解剖报告;
(1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医疗过程中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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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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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和医院在医疗事故纠纷中承担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1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时,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可能存在过错。如果患者要向医疗机构提起诉讼,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该医疗机构就诊,并且受到了损害。同时,患者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受损害的时间以及所受到的伤害程度。 对于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那么医疗机构应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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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患者与医院的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4医疗事故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以及对患者具体赔偿数目的确定。认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条件:首先,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所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和护士等。其次,行为的违法性。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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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如何举证证明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患方认为医方存在医疗过失,构成侵权的,患方应举证证明: (一)患方到医方就诊的事实; (二)因就诊造成损害的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加重,但并非意味着患方不需要承担任何举证责任。简单地说,患者在起诉时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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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举证责任中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3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按以下规定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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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患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如何获得赔偿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患者应首先就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举证,并非没有任何举证责任,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关系或医疗损害结果存在,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而医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