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间是否可以处置资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5:43:47 55 人看过

一、公司在清算期间是否可以处置资产

清算期间可以处置公司资产。

因为清算组的职责就是管理公司的资产,制定最优的财产分配方案。变卖资产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有利,若是利用职权进行交易,清算组应当承担责任。

二、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何

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清算公司的作用是什么

1.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是解散公司的必要程序。通过清算,可以将公司所有的财产清算并清盘,还清债务,然后撤销公司。

2.减少风险

公司如果长时间亏损,可能会陷入债务危机。而进行公司清算可以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减少风险。

3.清理财产

公司清算后,所有的财产会被清理出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等,从而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4.避免法律风险

公司清算能够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例如,公司清算可以避免股东之间的纠纷、债权人的索赔等等。

5.规范经营

公司清算可以让公司规范经营,从而对未来的经营有更好的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n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n(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n(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n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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