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没有到期提前履行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08:52:44 104 人看过

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

但是,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并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

一、没履行合同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人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

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对方不履行合同如何处理

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的,就会造成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付货款没收到货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付货款没收到货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支付货款没收到货产生合同纠纷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合同约定地是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是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
    2023-06-16
    438人看过
  • 货款拖欠,供应商有没有提供欠条?
    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它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企业欠钱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样办企业欠钱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的和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谅解、推延还款时间,以便你们处理库存、分期偿还债务。根据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7-12
    68人看过
  • 海关货物放行的前提条件
    我国海关法的规定,除海关特准的货物以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可由海关签章放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口岸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意味着:(1)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结束(2)对需转为海关以其他方式继续监管的货物,货物进入另一种方式的海关监管;刚对需转另一设关地点的货物,则甲海关监管结束和乙海关监管开始。
    2023-04-24
    485人看过
  • 附条件的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一、附条件的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是否为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在履行期限期到来之前,当事人双方不需要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也不能请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履行期限只是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并不是对合同效力的规定。二、具体的条件是指什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
    2023-05-03
    59人看过
  • 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期间达到后果的分析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期限利益不受损害,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增加的费用,是指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而导致债权人要比债务人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多支付的一部分费用。例如,甲方从乙处购买水泥,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在某日将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库房内,而乙提前3天送货导致甲多方付了库房租金,多付的租金即为这种“增加的费用”。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川如果由债权人自己.承担,那么实际是损害了债权人的期限利益因此,该费用由债务人自己承担,这样一来,债权人的利益就没有因债务人的提前履行而受到损害。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2、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
    2023-07-22
    189人看过
  • 可以提前履行合同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般当事人在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履行合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2024-04-19
    87人看过
  • 提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履行规则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一、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1、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内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则为提前履行,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则为迟延履行。2、可以部分履行的合同标的物是可分的,也就是说在数量上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而不影响其性质和作用。例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100套西服,西服按套数可分成不同部分,其性质和作用无影响。3、部分履行有两种情况:一为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将应当
    2023-02-19
    498人看过
  • 债权提前到期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二、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借款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借款合同约定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应得的股息、租金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以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即债权到期前禁止第三人向被执行人支付和被执行人支取,待债权到期后由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2024-04-29
    431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前提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一、购房合同中交付房屋是债权吗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卖方交付房屋的,房屋对购房者来说是债权,而对于卖方来说是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
    2023-03-15
    282人看过
  • 供货合同履行不完整怎么办
    一、什么是合同瑕疵履行《民法典》要求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产生一方当事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这就构成了合同瑕疵履行,又可被称为不适当履行。合同的瑕疵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虽然履行了合同,但其履行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致对方不能获得合同利益、减少或丧失获得合同利益的情形。二、瑕疵履行包括哪几种类型(一)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满后,能旅行债务而没有履行债务的合同履行行为。履行迟延发生以下法律后果:合同另外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另外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赔偿自己因对方的瑕疵履行所遭受的损失;即使瑕疵履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对合同相对方而言已经失去意义,合同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瑕疵履行方赔偿损失;在延迟期间,标的物发生意外灭失的,由瑕疵履行方承担该损失责任。(
    2023-02-25
    365人看过
  • 合同双方提前履行合同吗
    一、合同双方提前履行合同吗合同双方可以提前履行合同。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提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合同履行有哪些免责的情形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有:1.不可抗力: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2.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3.其他法定免责事由: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
    2023-05-06
    114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和交货期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1、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3、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一、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有哪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
    2023-03-06
    196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提前履行可行吗
    借款合同是可以提前履行的。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条款。借款人按照还款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同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那么,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呢。《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关于此种情况下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我们认为《民法典》的规定是有远见的,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随着按揭贷款的推广和普及,由于这类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普遍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而要求提前还款的现象可能会比较多。《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就为将来可能会不断出现这类纠纷提供了解决途径。
    2023-04-02
    86人看过
  • 没到期合同提前无故解聘
    在员工无任何过错前提,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事先通知劳动者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主张得到两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企业辞退员工应该补偿吗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无故或者非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因为无过错辞退劳动者,需要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
    2023-06-27
    45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收到对方提供的货物未履行合同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2
      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为该合同为附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对时,就意味着所附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所产生的效力所约束。
    • 供货商违约提供假货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4
      (1)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的一方到其履行期后,就有权不履行合同,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提出请求后履行的一方履行合同的义务,那么,后履行的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其请求权 (2)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适当履行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而对已适当履行部分作相应的给付,未适当履行部分拒绝相应的给付
    • 供货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8
      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所以,供货合同生效的时间和供货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一样的。供货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 要求提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要求提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协商一致。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 供货合同履行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0
      简单说:一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否履行那可不一定.还有一个概念是合同成立,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