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代位时间有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0:52:19 155 人看过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超过时间限制,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代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这就是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重要的权利之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代位权怎样行使呢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代位请求。

(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点: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这与代理权不同;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是针对债务人懒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负面行为;

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行使代位权,以保持债务人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资格及其限制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2、代位权的行使:(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代位请求。(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前的条件具体有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4、法定其他条件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
    2023-07-10
    229人看过
  • 代位追偿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代位追偿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般代位行使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一般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代位追偿的实现条件有哪些?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
    2023-07-07
    8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代位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代位权受诉讼时效限制。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是否有优先受偿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没有优先受偿权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一般是具有担保的债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
    2023-08-02
    72人看过
  • 打官司要债有时间限制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各级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这就意味着,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过程是存在期限限制的。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债权人应在自其已知或应当知悉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损害,以及债务人负有义务履行相应责任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及时提出诉讼请求。若超出该时限,即在第四个年度开始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保护措施,仅在极少数情况下,如超过二十年的长期拖欠行为,人民法院方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债权人务必在法定时效期间内积极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4-07-23
    467人看过
  • 债务人有代位权吗?代位上诉
    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享有上诉权。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除享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一般诉讼权利以外,基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特殊性,应赋予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理由是:第一,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来源于债务人,对法院的实体裁决,只有债务人最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已经得到法院的充分保护。第二,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债务人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受既判力的约束,也就是说,法院的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于债务人的民事实体权利将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不赋予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显然是不公平的,也难以实现程序公正。第三,法院判决虽然没有涉及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但是在事实部分往往已经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作了认定处理,这与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一、被执行人的钱换了一半不还了怎么办(一)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在向欠款人讨债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失信被执行
    2023-04-05
    172人看过
  • 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时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在代位权的行使方面,法律并未设定明确的时效规定。然而,如若债务人为怠于行使其本身所拥有的债权或与其债权密切相关的从权利,从而严重阻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得以顺利实现的话,债权人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可其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针对相对人(即,债权人的债务人)的特定权利,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那些专属债务人自身权利之举才不在代位权行使的涵盖范围之内。而在具体行使的过程中,代位权限于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上限进行把握。此外,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均应由债务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
    2024-08-10
    417人看过
  • 抗辩权有没有时间限制?抗辩权为何没有时间限制?
    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当事人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当事人也就无所谓抗辩权。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权利
    2023-07-19
    105人看过
  •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差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行使条件、客体、行使方式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一)结果归属不同。我国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是“次债务人直接(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而传统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二)行使方式不同。我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依诉行使,不得以私力请求;而传统代位权的行使可依诉讼实现,亦可依诉讼外的方式实现,且无论债权人以何种方式行使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三)客体不同。我国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仅限于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合法的债权;传统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不仅包括债权人的合法的债权,还包括其他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财产性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
    2023-03-11
    374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权利限制有哪些?
    债权人之诉讼请求额应受限制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双重法律关系,因而其诉讼请求额应当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其诉讼请求额不应超过本人所享债权的数额,亦即不应超过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另一方面,其诉讼请求额不应超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这是代位权诉讼在诉讼请求上不同于一般的债务纠纷案件的地方之一。和解权、请求调解权之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被告双方都享有和解权或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这是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使然。但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原告的债权人之和解权、请求调解权则应当有适当限制,以免使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言之,和解或者调解往往是在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作出让步、甚至于巨大让步的基础上进行的,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达成常常是权利人放弃部分实体权利所产生的妥协结果,因而行使和解权或请求调解权的人原则上应当是对实体权利享有处分权的主体。然
    2023-02-24
    491人看过
  • 股权激励行权有时间限制吗
    股权激励行权有时间限制。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在国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应当采取分次实施的方式,每期期权授予方案的间隔期应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国有控股境外上市公司原则上每两年授予一次。行权限制期为股权自授予日至股权生效日(可行权日)为止的期限。行权限制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在限制期内不可以行权。授权日是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通常在股权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30日内由董事会确定。如果为国有控股境外上市公司,还要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需要注意的是,授权日应为交易日,且不能使一下日期: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一、股权激励是一种融资吗股权激励,也是公司
    2023-04-04
    149人看过
  • 孙子代位继承遗产有时间限定吗
    代位继承的有效时间是20年。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4-16
    154人看过
  • 申请以物抵债有时间限制吗
    一、申请以物抵债有时间限制吗以物抵债一般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债务人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法律对以物抵债的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二、以物抵债的情形以物抵债基于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在破产还债程序中,破产清算组以破产企业的非货币财产折价偿还银行债务,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二)在破产还债程序中,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议,以企业的非货币财产偿还银行债务,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并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三)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以外,根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
    2023-06-16
    271人看过
  • 我国的债权债务有时效限制吗
    我国债权债务有时效限制,债权债务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时效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私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借条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借条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永久有效。但是因为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有限制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2023-03-31
    330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有时间限制吗
    商业秘密权受时间性限制。具体的时间限制要看商业秘密是什么性质,比如说如果是专利的话,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一、企业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职业选择权的冲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特别是科技人员的流动有了新的发展,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结构调整、人才分流,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日益活跃,经济、技术竞争日益加剧,在人员流动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有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侵犯原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权益,特别是将原单位拥有的技术秘密,甚至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国家科技秘密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有的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挖走人才,破坏正常的科研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等等。目前,企业的商业秘密权与
    2023-02-15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行使债权代位权的时间会不会受到限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7
      行使债权代位权的时间有限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债权债务有时间限制吗的回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债权债务的关系有可能存在第三人的情况,第三人可以表现为担保人。担保人是需要对债务人进行担保的,担保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将相应的债务进行清偿。 一、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
    • 企业代位追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8
      代位追偿是有时间限制的,参照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规定,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个人代位追偿时间限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6
      代位追偿是有时间限制的,参照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规定,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继承法对代位继承还有时间限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代位继承有时间限制。 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