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9:32:25 377 人看过

一、能够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情形有哪些

1、能够撤销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情形有: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过查实确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教师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七条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撤销教师资格证的能不能重新取得

撤销教师资格证的不能重新取得。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也不能再次考取教师资格证。

撤销教师资格证几年内不得申请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房产赠与能够撤销
    下列情形下房产赠与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房产赠与撤销条件房产撤销赠予的条件主要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
    2023-07-26
    267人看过
  • 撤销教师资格是开除吗
    撤销教师资格并不是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跟开除公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撤销教师资格一般是指,丧失教师资格的行为。而开除公职通常是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一、事业编制被拘留单位如果处理公职人员行政拘留后由单位自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是警告、记过、以及开除。通常情况下会有案底但是不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犯罪的刑罚,一般不会开除公职,除非情节严重。若是公职单位认为影响较大,不适合再担任职位的话,此单位则可能会申报开除。若是单位以影响不大,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则会记得警告或者是记过等。二、村支部书记醉驾撤销干职务吗撤销。公务员因为酒驾受到处罚的,
    2023-06-25
    248人看过
  • 酒泉市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
    一、酒泉市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二、酒泉市撤销教师资格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宁政务服务网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三、酒泉市撤销教师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
    2023-05-18
    491人看过
  • 撤销教师资格是什么处罚
    撤销教师资格是行政处罚。能够撤销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情形有: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经过查实确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3、教师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报考教资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报考教资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报考中
    2023-08-12
    142人看过
  • 撤销教师资格证属于行政处罚吗
    撤销教师资格证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根据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被行政拘留后能考教师资格证吗被行政拘留的人通常是不能考教师编的,因为像学校这种事业单位到时候肯定要对当事人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的,事业单位一般都要求当事人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被行政拘留过的话,在个人档案中会有违法记录,一般会认为品行不端,这对政治审查是很不利的。《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
    2023-08-11
    55人看过
  • 货运资格证不能够换证的情况有哪些
    一、货运资格证不能够换证的情况有哪些不予换证的5种情况:1、持证人死亡的;2、持证人申请注销的;3、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4、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货物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的;5、超过从业资格证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二、货运资格证换需要哪些材料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2、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均需复印)。3、公安机关出具的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直接在复印件上注明加盖交警队鲜章即可,或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下载打印件,并签注本人姓名及驾驶证档案号)。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照片2张。三、货运资格证可以提前换证吗可以。需要提前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法律规定:《道路
    2023-06-15
    333人看过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多久才能再次取得
    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多久才能再次取得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才能再次取得。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二、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1、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并书面通知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当撤销其教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应由当事人据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
    2023-06-11
    264人看过
  • 吊销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是什么幼儿教师的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法律依据】《教师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信用卡逾期影响考教师资格证吗信用卡逾期属于征信问题一般会影响贷款,不涉及考教师编制。信
    2023-04-11
    400人看过
  • 威海教师醉驾是否会被撤销教师资格?
    一、威海教师醉驾是否会被撤销教师资格?教师判处管制和拘役的不会开除公职,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但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会开除公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二、醉驾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023-05-02
    25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能够撤销合同合同应该如何撤销
    能够撤销合同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合同撤销的方式是撤销合同的请求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一、交通事故私了后协议能撤销吗交通事故私了协议能撤销,但是需要满足协议是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受第三人欺诈、以胁迫手段实施签订的或者签订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诈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欺诈订立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有权撤销,撤销后,该合同即自始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该期限内
    2023-02-25
    253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一、合同按照效力可以划分为几种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12
    314人看过
  • 教师资格证被用来办学资质,怎么撤销
    教师资格证借给别人办资质需要承担责任吗法律上需要承担连责任,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深入、系统研究连带责任问题,目前法学界还较少有人涉猎。连带责任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
    2023-03-03
    331人看过
  • 公证遗嘱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二)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四)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五)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一、公证遗嘱程序如何办(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二)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三)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四)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五)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六)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
    2023-03-27
    452人看过
  • 老师有哪些情况下会丧失教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行为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没有教师资格证在培训机构当老师违法嘛没有教师资格证,在培训机构当老师违法。2018年教育部发文整改,其中一条规定是: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
    2023-08-18
    96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教师资格证丢失有哪些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2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 房产赠与的哪些情形能够撤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1
      下列情形下房产赠与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
    • 哪些情形会丧失教师的资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品
    • 监护人资格宣告撤销的情形都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4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等等。
    • 哪些情形会计师证书撤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3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