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成为证人的人包括什么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6:01:12 120 人看过

下列人员不能做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诉讼代理人

三、案件的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

一、证人有什么要求

证人在作证时必须按照作证的要求进行作证,不得作伪证也不得隐瞒相关实情否则一经查证,证人将面临作伪证的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是,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如果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如盲人讲述所听到的情况,聋、哑人讲述所看到的情况等,依法也可以作为证人。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

二、刑事纠纷主体有什么

刑事诉讼主体有: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刑事诉讼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

三、证人作证和鉴定证人作证能力有区别吗

1、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在诉讼角色上,了解案情的人(如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鉴定人等)应当优先履行证人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是,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如果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如盲人讲述所听到的情况,聋、哑人讲述所看到的情况等,依法也可以作为证人。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哪些
    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1、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丧失监护资格的人;3、法人;4、不属于监护人范围的人;5、没有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者组织。一、成年了有监护人吗一般情况下成年了就没有监护人了,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
    2023-04-12
    96人看过
  • 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一、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都包括: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且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二、票据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与被保证人的义务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义务的同一性。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1.保证人仅因以下情形可免除责任:(1)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即不存在,如被保证人为付款人而未承兑;(2)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欠缺记载事项而无效;(3)保证行为形式不完备,如保证人未签章。2.保证人的代位权。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三、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怎么判刑?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
    2023-04-25
    172人看过
  • 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包括什么
    索赔可以包括因工程质量、工期延误、工程保修、违法解除合同、对承包人违法指定分包人的索赔以及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造成的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一、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该如何索赔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该索赔的方法:1、建设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并及时交付给发包人的,如果工期延误是承包人造成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2、一般来说,如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逾期完成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和违约责任主张支付违约金。发包人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逾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可以在违约金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承包人应当证明逾期完成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施工合同未有价款是否成立没有价款的施工合同一般不成立,施工合同应明确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
    2023-03-02
    260人看过
  • 逃逸致人死亡能否包括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
    1、交通肇事发生后,肇事者明知受害人如果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却径自逃跑,致受害人延缓抢救时机而死亡。在此情形下,尽管在某种意义上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的心态,但逃逸行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构成行为,是依附于肇事行为存在的。逃逸行为仅是交通肇事后的一种延伸,就如同伪造货币后的使用行为,属于不具有独立性的事后行为。显然在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尚未规定为遗弃罪的情况下,逃逸行为不是独立的构成行为,而仅视为加重的构成情节。我国刑法有关犯罪构成的理论表明,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是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进行确定的。认定行为人构成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是过于强调行为人主观方面恶的动机和态度,而忽视了行为的客观方面,违背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将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范围扩大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结果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的结果,也违背了
    2023-06-03
    487人看过
  • 违约可能导致债权人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不包括
    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不包括: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时并未到期而且不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债务人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等。一、撤销权消灭的形式有哪些撤销权消灭的形式: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原因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要求受让人知道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债权人利益;3、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是免费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三、债权人行使撤销
    2023-03-23
    456人看过
  • 谁能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能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主要是指当事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对外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且其发包的工程具有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一、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公民之间建筑合同有效吗?公民之间建筑合同无效,建筑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
    2023-06-26
    253人看过
  • 借条的公证人都包括什么
    借条公证需借款人、出借人都到场,如果债务关系之中还存在担保人,那么公证的时候担保人也需要到场。此外,在公证的时候,需要带上证明各方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等的材料。1、借条公证需要双方带上需公证的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的的时候带上借条、证明借款人、出借人身份的材料。2、借条并不是必须公证,借条不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后,借条具有强制效力,更有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3、真实合法的借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借款人是在书写借条过程中是其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和强迫,借条是借款人本人书写等。根据我国《民法典》、《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之一,公证机关针对借条所作的公
    2023-03-03
    296人看过
  • 基金会能不能成为保证人
    基金会不可以做保证人。因为法律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而基金会就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所谓基金会是不可以成为保证人的。一、非法人社会组织可签订合同吗非法人社会组织也是可以从事签订合同相关的民事活动的。无论非法人组织是营利性的和非营利性的,因为其客观存在并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不可避免的要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合同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签订合同的非法人组织必须是合法成立,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批准成立或者备案登记的已经进行了批准或者备案登记。非法人组织签订的合同一般也需要与其业务等相关,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适应,否则可能导致所签合同无效。二、民法典经济法中非营利法人包括那些?法人有不同的类型,法人可以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法人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但
    2023-04-11
    230人看过
  • 证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刑事责任能力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处以罚款、拘留的民事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2、妨害作证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示他人作伪证;3、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4、妨害作证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是直接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妨碍证人作证的行为会妨碍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权利,仍决定实施妨碍作证行为,希望这种社会危害的发生,行为人往往出于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动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1
    213人看过
  • 什么人能成为合同相对人?
    合同相对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存在着利害关系的对立人。合同相对人必须符合能够成为合同主体的条件,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其中合同相对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如果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但值得注意的是,纯获利合同则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合同相对人确实只有一个,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存在着利益关系的对立人就是合同相对人。合同相对
    2023-06-25
    368人看过
  • 询问证人方法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询问证人作出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2023-04-15
    372人看过
  • 四类作证人员包括什么
    “四类人员”分别为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以及有专业知识的人。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
    2023-03-03
    421人看过
  • 什么样的人被称为“发包人”?
    发包人一般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人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合法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来执行。发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发包人的责任义务如下: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的准备主要是办好各项施工手续;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等等。2.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应在施工过程中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工程进度款、技术资料等。3.配合施工的进行,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及时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价款。这是发包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
    2023-07-04
    200人看过
  •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1、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根据刑法,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下是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2、特殊累犯的认定特殊累犯制度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由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扩大到包括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一扩大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恐怖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决心,同样随着这一扩大,种种问题也随之而
    2023-08-17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什么样的人是遗嘱见证人不能成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8
      下列人员不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一个问题,什么人不能成为保证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7
      按照保证的一般原理,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作票据保证人。 保证人承担的是对票据债务的保证责任。由于我国票据业务,特别是私人票据业务还不发达,公民个人作为票据保证人的还很少见。所以,实践中的保证人以金融机构等法人组织为多。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同一张票据的其他债务人的保证人。 因为,保证人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目的,是增强票据的信用,保证票据债务的
    • 什么人能成为送养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1)如果被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的权利。(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
    • 什么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及警察。根据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自然人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自然人之间可以设立合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可以设立合伙企业,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也可以设立合伙企业。法人合伙得到立法的承认,这是薪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的重大修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