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0:41:09 410 人看过

委托合同具有下列性质: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及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合同,也可以是有偿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导致损失可以算利息吗

委托合同导致损失,是否可以算利息要看情况。如果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有过错的,并且利息属于预期可得利益的,则可以算利息。如果当事人并无约定的,或者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仅是轻微过失的,不可以算利息。

二、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委托人或受托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但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具有免责事由外,解除无偿委托合同的应赔偿其造成的直接损失,解除有偿委托合同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丈夫代替妻子签合同有没有效

丈夫代替妻子签合同有没有效情况如下:由丈夫代替妻子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妻子委托丈夫签合同或者妻子承认丈夫签合同,合同有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只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才能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后果;

2、委托合同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的对象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对象,因为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受托人办理某些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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