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
如果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出险后首先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如果赔付不足,剩余部分由商业保险的第三者险作为补充。如果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已经满足了赔付,商业保险就不用再赔了。商业保险是对交强险的一种补充,不存在得双份的问题。
因此只投保交强险放弃投保商业险,其实是很不明智的选择,只保交强险,车主需要承担较大的赔偿风险,也会导致交通事故被害人权益得不到足够的安全保障。
被保险人不属“第三者”受伤交强险不赔
被保险人不属第三者受伤交强险不赔
两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当被保险人既非驾驶人,又非车上乘客时被致伤,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是否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日前,法院一判决确认被保险人不得作为第三者,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交强险责任。
案情
2008年11月22日17时25分左右,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前部右侧与徐某某之夫姜某某驾驶的停在机动车道内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站在二轮摩托车旁的徐某某受伤。该事故经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认定王某某驾驶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行技术条件》规定要求的机动车,雨天行驶未降低行驶车速,遇有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徐某某及其丈夫姜某某在机动车道内停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是本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该事故造成徐某某脾挫裂伤,肝挫伤等多处受伤,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为赔偿问题,徐某某将王某某所在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4万元。
王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姜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车主为徐某某,徐某某作为投保人在太平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徐来娣虽系该二轮摩托车的车主、被保险人,但其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既不是该摩托车的驾驶人,又不是乘坐人,应属第三者,故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按事故当事人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王某某所在公司应按其在本起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原告徐某某的损失,由平安保险公司赔偿72630.4元,太平保险公司赔偿36841.6元,超出交强险限额以外的部分由王某某所在公司赔偿40039.01元。
一审宣判后,太平保险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认为本案交通事故受害人徐某某是机动车交强险的被保险人,不属于本公司交强险应赔偿的受害人范围,要求改判其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关于其中被保险人的含义,上述《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亦有相同规定。徐某某为本案交通事故中二轮摩托车的车主、在上诉人处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在该车交强险保险期内具有被保险人的固定身份,应排除在该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权利人范围之外。故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对徐某某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关于其不应对徐某某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的上诉理由成立。遂改判原告的损失由平安保险公司赔偿99472元,王某某所在公司赔偿47039.01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交强险车身受伤,人不管,怎么判
276人看过
-
关于车险交强险赔偿问题求帮助
258人看过
-
关于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问题
467人看过
-
交强险的赔偿问题
193人看过
-
交强险人伤赔付限额是多少,交强险赔偿问题
318人看过
-
交强险过期赔偿吗,交强险的赔偿问题
97人看过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
交强险受伤赔偿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你说的10000元仅仅是治疗费了。那么交警说的就没错了,医疗费扣除后剩下的你们自己按责任摊。 但是注意看看有没有什么误工费护理费之类的哦。这个可是算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里面的。110000元的限额,赔完了再到你和对方分责任赔偿。
-
交强险赔偿对方车的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的赔偿,每一项都有最高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用1万,财产损失2000,在自身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最高1.1万,医疗费用1000,财产损失100. 但无论有责无责,对方车辆会对你所造成的车损,在他自身的交强险赔偿财产损失的限额内进行赔偿。只是你自己的交强险不能对自己进行赔偿。 建议你到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险,选择合适自己的险别,合
-
交强险对伤残赔偿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2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九级伤残伤残赔偿金这一项为68627.6元),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交强险赔付最多赔付为12、1万:
-
关于交强险赔偿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4车险售后和理赔的流程如下: 出险报案。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填写申请。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填写“理赔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以免延长案件调查时间。 出具证明。持保险单、理赔申请书、最近一次交费凭证及有关证明交保险公司验证。如死亡、伤残,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伤残鉴定书;如门诊治疗需提供门诊处方笺、病历;如交通事故,需
-
关于车险交强险赔偿问题求帮助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其实,对于交强险怎么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它的责任范围。 当驾驶被保车辆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导致第三者(除本车人员和被保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都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当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对第三方财产损失最高可赔偿2000元,医疗费用最高可赔偿10000元,死亡伤残最高可赔偿110000元;当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对第三方财产损失最高可赔偿100元,医疗费用最高可赔偿1000元,伤残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