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同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4:51:07 134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中止。

一、劳动合同内包含试用期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一)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怎么处理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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