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中的凶宅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20:53:22 139 人看过

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的"凶宅"指的是那些曾经在其室内发生过异常死亡事件,或者短时间内频繁出现多起死亡事件的房产,这些因素使得广大民众在通常的商业交易情境中不愿意选择购买此类房产。尽管法律之文并没有对"凶宅"做出明确定义,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常常将大众对于"凶宅"所产生的恐惧和忌讳视为一种民间习俗。尽管"凶宅"本身与房产的品质并无直接关联性,但是基于我国的优良传统道德观念,卖方有义务将有关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买方。若卖方未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这就构成了对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违背,同时也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因此,那些误购"凶宅"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凶宅"的事实真相,那么他就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了欺诈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相关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产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双方应积极寻求合作,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以期达成共识;其次,若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建议寻求公正、客观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再者,如调解不能化解矛盾,则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2024-07-27
    299人看过
  • 处理房产纠纷如何维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处理房产纠纷如何维权在面对房地产争议时,通常有四种有效的处理途径: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双方当事人应秉持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私下和解,若此方法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请求中立第三方介入协助调解以达成公平妥善之解决方案;倘若调解亦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交特定机构进行仲裁审理;而若仲裁结果仍然令人遗憾且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最终的司法救济手段即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房产证纠纷如何维权遇见房产证纠纷,我们可以先进行协商,毕竟很多事情靠协商可以解决。当协商解决不了时,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帮助调解。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
    2024-07-17
    425人看过
  • 买卖房层中的宅基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农村宅基地交易过程中所引发的争议,我们提供以下几种可行的解决途径以供参考:首先,可以尝试进行双方的协商以达成共识;其次,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寻求当地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节;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则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至有关的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处理;最后,如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5-11
    373人看过
  • 房子产权纠纷处理是如何的
    房子产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子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5-02
    175人看过
  • 购房中跟开发商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一、如何起诉合同买卖纠纷关于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程序的详述如下:首先应当明确管辖法院,在我国法律中,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在当事人另行签订协议时,则需按照该协议规定的内容来执行;其次便是针对此次诉讼所需的证据进行搜集整理,并以规范的格式撰写诉状;再者就是将此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选定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方法:可以选择双方协商的途径,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诉讼或仲裁。如果要
    2024-03-10
    41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的纠纷
    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纠纷的方法是: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的标准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是办理房屋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土地管理
    2023-08-16
    6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拆迁宅基地纠纷
    一、如何处理拆迁宅基地纠纷处理拆迁宅基地纠纷的方式如下: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理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
    2023-10-30
    158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如何解决,怎么处理房地产纠纷?
    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
    2023-03-22
    182人看过
  • 怎么处理手中的房产纠纷
    关于房产争议,通常采取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等途径来予以解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应当首先尝试自行和解。若和解无法达成共识,则可提交给公正的第三方以求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房产争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请求由特定机构作出仲裁。如仲裁未能妥善解决问题,则可以进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7-26
    397人看过
  • 房产过户后如何处理产生的纠纷?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房产共有纠纷问题房产共有纠纷应该先进行协商沟通。房产共有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往来等方面进行协商沟通。若是确实是无法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解决,只能通过诉讼或者是仲裁的途径解决。若是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是仲裁委在当地的,应该按照约定进行。若是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要根据法律规定,看是否应当在当地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
    2023-07-01
    396人看过
  • 婚恋中的财产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案例君补充】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2、恋爱期间,
    2024-01-26
    103人看过
  • 买到凶宅二手房怎样解决纠纷
    一、买到凶宅二手房怎样解决纠纷买到凶宅二手房的解决方式是可以要求退房,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卖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确认基本信息无误。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二是卖方的信息;2.注意房屋价款的约定,包括与其协商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支付时间;3.税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4.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5
    2023-06-10
    12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城市私人住宅中的双重商业纠纷
    1、如何处理城镇私人住房买卖纠纷。2。前、后两方进行产权登记的,应当审查双方产权登记的合法性,或者按照登记顺序确定各自的效力。前、后双方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面前的购房合同含义真实,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成立。虽然没有登记,但根据现实中房屋分配和房屋销售的交易惯例,钥匙和产权证都是交付的,即买受人可以使用和控制房屋,不存在违反禁止性法律规定的情况,应视为已交付,所有权已转移。后者的购房合同也应认定为有效,但因出卖人已将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转让给他人,导致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前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后者却办理过户手续,就要看后者是否有恶意侵害前者债权的行为,或者与销售者有恶意串通,或者故意利用不法手段侵害前者债权利益,即所谓善意取得。如果存在这些因素,也应该承认后者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登记是有效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因素,后者的产权变更登记的效力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
    2023-05-08
    174人看过
  • 如何处理房屋买卖中的户口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起诉要求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无论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是否作出了约定,均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
    2023-02-15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离婚纠纷中的房产分割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男女一方婚前买的房产,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房产属于购买房产的配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买房后找中介如何处理房产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0
      买房与房屋中介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局以及房管部门投诉。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当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双方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处理房产中介纠纷和解决中介服务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7
      (二)调解 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二,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 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
    • 如何处理因房产纠纷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7
      因 房产纠纷 非法侵入住宅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房产证纠纷如何维权如何处理房产证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关于纠纷如何维权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人与被拆人因、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