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4:41:53 428 人看过

一、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原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二)商标构成的原则

1、商标的必要原则包括两项: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2、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主要内容有: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商标法第10、12条和第16条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第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二、商标注册证书如何获得

申请人要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其注册申请必须顺利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局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需要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若顺利通过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商标注册证的获得颇为不易,申请人需要做好相应准备。

首先,申请人需要合理选择商标标志。《商标法》明确禁止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若申请人将此类标志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局定将驳回其申请,不予注册;因此申请人必须合理选择商标标志,需要避开《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例。

其次,申请人需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商标局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发现商标存在缺乏显著性、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商标构成近似等问题,也将驳回其申请。因此申请人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需要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以判断所申请商标是否存在上述问题,若存在则需要尽快调整修改,如此申请人才能较快得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最后,申请人需要积极应对商标异议。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期后,可能会遭遇他人提出的商标异议,认为该商标系恶意抢注或合法性存疑等;若申请人在遭遇商标异议后,没有及时的拿出相应证据证明所申请商标合理合法,商标局也将驳回其注册申请。

总之,申请人想要加快商标注册速度,从而顺利得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需要合理选择商标标志,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并在遭遇异议后及时应对。

三、注册商标到期了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也就是说,如果商标到期后六个月内赶紧办理完成商标续展手续,那么只是多付了商标续展的延迟费用,商标还是保住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是什么
    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有哪些1.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的立法准则。2.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商标立法的核心和基础,只有商标专用权确定了,并有了保障,商品流通领域的秩序才会稳定,竞争才能正当,商品经济才能发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二、商标保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一)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变均不受法律保护。(二)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或争议申请。(三)企业应充分利用销售网点作为商标维权阵地,主动培训相关销售人员,通过销售人员加强周边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提高维权效果。(四)企业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时,应及
    2023-04-15
    184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遵循什么原则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2)注册原则。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
    2023-02-27
    79人看过
  • 使用原则。使用原则是指商标的首先使用人有权取得商标的专用权,而不论其是否办理了商标注册手续。
    二、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以商标注册作为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在注册原则之下,商标注册是商标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要想取得商标权,就必须经过商标注册这一法律程序。在制度构成上,注册原则往往是与申请在先原则相结合的。也就是说,在注册原则之下,如果有数人就同一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权将授予最先申请人。但在数人就同一商标同时申请注册时,则采用使用原则,商标权归最先使用人所有。三、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这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混合原则融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于一体,是两者相折衷的结果。按照混合原则,商标权原则上属于商标的注册人所有,但是商标的先使用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提出争议或指控,请求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若法定期限内无人提出争议或指控,商标注册人始取得无可争辩的商标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
    2023-03-23
    211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注册自愿原则?
    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是指,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但是,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对于未注册商标,除非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使用人不享有任何权利。尽管我国对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但也有一个例外,即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六条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023-06-05
    347人看过
  • 企业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
    1、分类申请原则一份申请只限于一件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申请填报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2、禁止恶意抢注原则商标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由一定影响的商标。3、申请在先原则(1)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申请人对同一商标发生冲突时,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不同一天申请的,则公布申请在先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2)优先权的确定。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
    2023-04-23
    487人看过
  • 关于商标的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相关知识:使用在先原则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
    2023-06-17
    437人看过
  • 注册商标使用的“四不”原则
    不超期服役原则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不朝三暮四原则商标的知名度曾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不盲目乱用原则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不打擦边球原则模仿知名商标,借知名商标的影响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是投机、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实属下下策。
    2023-06-08
    442人看过
  •  商标注册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商标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强调商标权是基于商标的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而非仅仅依靠注册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注册原则则是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原则,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使用原则的定义,它是指商标权产生和确立的原则。具体来说,使用原则强调商标权是基于商标的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而非仅仅依靠注册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换句话说,商标权是通过商标的实际使用而自然形成的。第二,注册原则。注册原则是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 商 标 权 取 得 的 两 种 方 式 : 注 册 与 使 用商标权取得的两种方式:注册与使用商标权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其所创作的商标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和使用的权利。商标的注册是指在相关机构申请注册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的使用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使公众可以识
    2023-09-13
    367人看过
  • 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好处有哪些
    1、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2、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3、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以后的品牌推广打下基础。4、避免
    2023-05-05
    90人看过
  • 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的变化
    12月8日,在纪念中国商标制度100周年商标发展论坛上,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霖透露,参照国际惯例以及我国商标制度发展的趋势,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有望由现在的全面审查原则修改为“不审查”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在申请注册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全面审查,即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然后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注册。据董*霖介绍,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尽量减少行政机关的审查工作,同时将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工作交给司法机关。我国现行商标法在最近的一次修改过程中,有过将全面审查原则改为仅进行形式审查的考虑,但由于当时对商标法修改的原则是“小修小改”,因此这一原则就延续了下来。此外,根据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趋势,及申请数量越来越大,商标审查人员不可能无限地增加,因此依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审查成为必要,同时也有必要减少行政机关审查的工作。董*霖表示,预计2007年之前商标法要做大幅
    2023-06-01
    277人看过
  • 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及条件
    一、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是指,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但是,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对于未注册商标,除非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使用人不享有任何权利。尽管我国对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但也有一个例外,即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二、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
    2023-05-06
    177人看过
  • 中国商标在国外注册的原则
    办理出口商标的国外注册,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了解注册国对外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待遇我们在论述外国企业或公民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原则时,曾以我国《商标法》第9的规定为依据,提出申请人应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按对等原则办理。这一原则也基本上适用于我国际条约办理,或按对等原则办理。这一原则丁适用于中国商标在国外的注册。因此,申请人应当了解该国与我国是否签订商标互惠协议,两国间是滞实行对等原则,或了解该国与我国是否同是某一国际商标条约的共同缔约国。2.了解注册国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则目前,世界各国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则不尽相同,有的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许多欧洲国家和我国都采用这种原则;有的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许多欧洲国家和我国都采用这种原则;有的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有的则采用两者结合的原则,美国、英国及英联邦的许多国家都采用这种原则。及时了解各国确定商标专
    2023-05-01
    201人看过
  • 如何遵循原则才能顺利取得商标权
    一、如何遵循原则才能顺利取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1.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二、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1.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5.当事人主动提出注册申请。三、商标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商标权都包括如下内容:1.注册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许可
    2023-07-03
    442人看过
  • 商标权法的取得采取什么原则,如何规定
    一、商标权法的取得采取什么原则,如何规定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采取使用原则、注册原则和混合原则。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采取哪些原则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
    2024-01-16
    53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权先注册在先定义和注册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商标权的注册在先原则的理解如下:一般来说,商标权的注册在先原则指的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先后顺序,由商标局最终确认商标注册权人的一种法律原则。
    • 怎样取得商标注册优先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商标注册后可以抢注吗,商标注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注册原则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4
      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不可以抢注的,而且国家商标局也不会受理,具体商标注册原则如下: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
    • 商标权的善意取得可否申请注册商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7
      能得到善意。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
    • 2022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如何取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3
      要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以下两种途径: 1、注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注册商标的原始取得可以通过注册或者通过使用取得。一般的方式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直接向位于北京的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一种原始取得的方式是通过使用具备显著性而受到保护,这种情况对于商标权人的举证责任要求较高。 2、通过转让取得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商标专用权人转让注册商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