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率,阶段性降幅50%,其中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限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生育保险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缴费比例最新规定:
据悉,降低费率后,咸阳市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浮至1.5%,降幅50%。其中,用人单位负担比例由原来的2%下浮至1%,个人负担比例由原来的1%下浮至0.5%。即参保单位按1%缴纳,职工个人按0.5%缴纳。执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统一按照下浮后费率标准缴费。
未申报缴纳2018年6月份以前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申报,按原费率执行。已申报缴纳2018年7月份及以后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应携带原核定表,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作废原缴费计划,同时申请按降低后费率核定缴费额,并按时足额缴费。
“已申报并缴纳2018年7月份及以后月份失业保险费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汇总,经审核后,撤销其原征收计划,按降低后费率重新编制征收计划,对多缴部分做挂账处理(转入待转基金),在核定以后月份缴费额时予以冲抵。”该工作人员表示,在降低费率的2年里,根据测算,将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减负2亿元。
调整缴费费率后,咸阳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下浮50%,执行期限从今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下浮后,咸阳市一类行业缴费费率为0.25%,二类行业缴费费率为0.5%,三类行业缴费费率为1%,煤矿企业缴费费率为1.25%,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2%,在期限内,新参保范围缴费费率按下浮后费率标准执行。
生育保险方面,费率同样下浮50%,执行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下浮后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为0.3%,在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缴费费率按下浮后费率标准执行。
阶段性费率调整一般都是动态的,本次降低费率是近年来降幅较大的一次,是根据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前提下,结合社保基金累计结余的情况制定,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的负担,并且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执行期满后,全市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均将按照国家和我省既定费率政策执行。
-
陕西咸阳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253人看过
-
陕西省咸阳市工伤案例曝光
308人看过
-
生育保险怎样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85人看过
-
咸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及规定
381人看过
-
咸阳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463人看过
-
工伤和生育比例缴纳比例
292人看过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
西安生育保险咸阳可以缴纳费用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保险在社会的中作用越来越明显了,特别是在保险理赔方面,很多人都是受益者,但是保险理赔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保险公司推卸责任,不承担理赔责任,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
-
工伤和生育比例缴纳比例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51、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2、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3、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
-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女职工缴费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
-
咸阳工伤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7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