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和雇佣的归责原则是完全不同的。这导致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因为不同的身份关系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同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上的举证责任等相关责任的承担上也在很大的区别。所以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关于原被告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往往是案件争议的焦点。而身份关系的定性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区分承揽和雇佣就大有必要。承揽和雇佣具有以下区别:
(1)雇佣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承揽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履行中所生风险则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
(3)承揽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务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侵权民事责任,即定作人对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于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根据其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定作的过错是指定作人委托加工、制作的定作物本身具有高度的危险性或不法性。所谓对定作指示的过错是指定作人在定作物的制作方法上所作出的指示有明显的过错,如指使承揽人用危险的方法制作或强迫承揽人违反规律蛮干。所谓选任有过错是指订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具有明显过错,如明知承揽人没有从业资格而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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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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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规定了定作人原则上不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第十一条规定了雇佣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由于牵涉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目前从司法实践来看,《解释》适用比较困难的情况是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传统的雇佣关系是劳务关系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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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承揽与雇佣?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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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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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一、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1.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的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自始至终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承揽人只对劳动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在雇佣关系中,劳动报酬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报酬的数额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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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承揽与雇佣如何区分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9(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 (3)是持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 (4)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