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怎么判借名买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05:46:35 339 人看过

所谓“借名买房”,即指实际购房者借助他人之名购买房产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房地产产权登记的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判断此类借名买房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在于,购房款项实际支付方应为借名当事人,且双方在借名买房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清晰明确、无可争议,在此基础上,当借名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向登记人(即名义购房者)提出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请求时,此项申请将得到法院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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