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50:28 473 人看过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什么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部规则。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

(一)如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如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2003]7号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三)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四)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确定的事项

需要确定业主委员的名额;业主委员的工资待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划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七)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八)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十一)业主委员会凭《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关系
    一、业主大会是什么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物业合法权益的自治自律群众团体和物业管理监督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代表着广大业主的利益来管理整个物业建筑物。负责自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以合同的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要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具体工作。因此,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自主的选聘权和解聘权是业主自治的关键。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曰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023-04-12
    416人看过
  • 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是落实《办法》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活动的具体操作规程。新的《指导规则》在《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京政办发[2008]54号)基础上进行了丰富和修改,重点围绕业主大会成立难、筹备难、备案难、决策难、换届难等核心问题,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以解决业主大会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协助、指导业主正确行使共同管理权利,建立权责一致、依法有序地业主自我治理机制,同时规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行为。明确业主大会权责一致的物业管理主体地位。业主大会是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法行使物业管理区域内共同管
    2023-06-04
    391人看过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区别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区别(一)概念不同业主大会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是本物业管理区域民主议事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最高议事权和最高决策权;业主委员会是根据业主大会决议或根据业主大会直接授权的事项,来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执行机构,而非决策机构。(二)角色不同简单的来说业主大会好比股东大会,业主是股东。业主是居民,居民(租房者)不一定是业主。而业主委员会就是股东们选出来的执行官CEO。(三)经济性质不同业委会和居委会最突出的区别就是从经济学上讲,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的群体性经济组织,而居委会不是经济组织。二、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方式《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方式包括两种,即集体讨论的方式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业主大会的召开采取的是集体讨论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充分展示各方的意见。但是
    2023-04-12
    35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什么机构
    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三、不设立业主大会的情况: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四、举行方式:业主大会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
    2023-05-05
    251人看过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区别吗
    有区别。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业主大会是指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共同体,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这表明,业主委员会具体执行业主大会的许多事项。比如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而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签订。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开展。业主委员会中委员的人选,也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和更换
    2023-05-05
    483人看过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的集合,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有诉讼资格,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业主委员会要想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法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法律后果只能由业主来承担。其他组织是指非法人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和公益团体等。有的法院据此认为业主委员会如果要具有诉讼主体资
    2023-05-03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体业主委员会的支付机构分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
    • 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第一、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权利。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物业管理区域里的全体业主通过制定和遵从共同的契约和规章,能够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属於业主们自己的房产物业(可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业主的自主治理和自我经营,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环境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达到小区物业的保值升值的目的。第二、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的。符合条件而到时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4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
    •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分别指的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1、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
    • 业主应该知道,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r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