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对法庭笔录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9:42:31 212 人看过

1、民事诉讼中,对法庭笔录的规定如下:

(1)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2)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3)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法庭笔录的内容

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

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

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

5.当事人陈述。

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

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

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

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

10.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阅读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庭审笔录模板
    一、刑事诉讼庭审笔录模板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根据实际开庭的情况记录。二、见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功能要求见证人(一)必须是与案件及案件的当事人无关的人,即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都不能成为见证人。(二)见证人应当是品行端正,在案发当地居住有一段时间年限,有固定住所和固定职业的人。因此,见证人应适用回避规则。三、刑事诉讼回避人员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
    2023-06-19
    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需要辨认笔录
    嫌疑人需要辨认笔录,其要求是必须要保证辨认的真实性以及客观性。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会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侦查人员将这一辨认的经过和结果,制作成辨认笔录,并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在刑事诉讼中,辨认笔录系由侦查人员制作的笔录类证据之一,通常只是作为辅助类证据补强其他证据的证明力。但是,在仅有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而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下,由于孤证不能定案,相关证据需要靠辨认笔录加以补强,此时的辨认笔
    2023-02-08
    2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勘验笔录与书证的区别
    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说明一定案件事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书证有相似之处,但不能认为它是书证。两者主要区别是:(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在案件发生后,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检验后制作的。(2)制作主体不同。书证一般是由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及公民制作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办案人员或人民法院指定进行勘验的人,执行公务依法制作的一种文书。(3)反映的内容不同。书证一般是用文字、符号来表达其内容,本身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是制作人主观意志的外部表现;而勘验笔录的文字、图片记载的内容,是对物证或者现场的重新再现,其内容不能有制作人的主观意思表示,完全是一种对客观情况的如实记载。(4)能否重新制作不同。书证不能涂改,也不能重新制作,要保持其原意;而勘验笔录则不同,若记载有误或不明确,可以重新勘验,并作
    2023-06-06
    2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
    在我国的案件审判中,原则上,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便可达到结束的状态。这已经达到完整的状态,公民不能再进行上诉,然而若是审判阅卷已经结束,此种民事诉讼案件应是如何被记录的呢?下面则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的问题以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调(借)阅人民法院的审判卷宗,是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规定的必经程序。制作阅卷笔录正是这一环节的具体体现。当前,检察机关中对制作阅卷笔录有三种不正确的态度。一是没有养成记阅卷笔录的习惯,看卷走马观花,看完以后凭记忆和印象讨论案情。二是认为阅卷笔录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书,可有可无,不要求办案人记阅卷笔录,只求将审判卷宗照本复印。三是由于阅卷笔录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在实践中形式因人而异、内容详略不当、质量良莠不齐,不能充分发挥阅卷笔录的功能。笔者认为,应当充分重视阅卷笔
    2023-06-21
    25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笔录范文怎么写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第一次开庭)案由: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某某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若干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某某某人民陪审员:某某某、某某某代理书记员:某某某书:某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某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请值班法警入庭执行职务。请公诉人入庭。书: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抚养费申请执行书范文怎么写抚养费申请执行书范文要写明以下内容:1、标题为“执行抚养费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3、申请的事实及理由,申请执行的数额;4、被执行人不支付抚养费的事实情况;5、附上申请执行的生效抚养费判决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2023-08-16
    429人看过
  • 哪些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哪些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1、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决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1、解决是否回避问题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2、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不果断加以排除,诉讼难以顺利进行。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其特定构成要件,对不同的行为又可采取不同的强制手段,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决定行为构成和实施手段时必须果断迅速。对重大措施如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2023-05-06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笔录中,对于法庭纪律是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于庭审笔录应当有书记员、审判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画押。对于程序的其他事项也应当说明所根据的法律出处。当事人双方可以提出异议。对于法庭纪律与一审别无他二》
    • 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格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庭审笔录格式: 原告:被告:第三人: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双方最后陈述:休庭,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各方签字:x年 x月 x日
    • 刑事诉讼中怎么在庭审笔录写附带民事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开庭时一并审理。
    • 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效力是怎样的,庭审笔录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出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即原、被告和原、被告的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等)在庭审结束后,都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名,表示对书记员记录的内容认可。如有异议,可在记录自己陈述的部分作补正,并在补正的地方再签名,这是诉讼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开庭结束之后,当事人必须在庭审笔录中签字。庭审笔录是相当重要的法律文书,之所以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庭审笔录是当事人的观点和言辞最原始、最有效的记录
    • 民事诉讼中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的有何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4
      1、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案件的事实部分对于当事人进行的,而调查笔录多数是对于一些国家机关机构的一种调查取证的笔录。 2、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观文字记录材料。而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依法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包括其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时,依法制作的记载询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