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应该对公司犯罪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13:44 494 人看过

公司犯罪是指严重违反公司法,应当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公司违法行为。它不是一个罪名,而是所有公司犯罪活动的总称。

当公司行为构成犯罪时,公司就成为犯罪的主体,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但是公司毕竟不同于自然人,公司的一切行为都是通过自己的管理机关即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来实施的。因此,在公司犯罪中,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犯罪的主体,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当然要成为公司犯罪的主体,必须在公司中有一定职位或者特定身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能够成为公司犯罪主体的行为人,主要有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清算组成员、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犯罪的处罚实行“两罚制”。对公司处以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对违法者个人则依刑法规定的刑法种类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只要股东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犯罪监事要负责任吗

公司犯罪监事有责任。监事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监督部门司职人员,对公司经营负有一定义务,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监事相比董事、经理等貌似事情不多,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确定,监事在公司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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