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7:31:48 420 人看过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权被剥夺,与继承人本人意愿没有直接关系。放弃继承权是在继承开始后;继承权的丧失可能在继承开始前,也可能在继承开始后。

一、异地公证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异地公证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表明愿意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 ?

第一继承人同时包含的配偶和子女。法定继承的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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