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举证和承担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9:50:08 117 人看过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举证主张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般侵权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明确,但在特殊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就不太明确。在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倒置”这一法学术语容易引起歧义,往往会存在一种误解,认为特殊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是被告承担,原告没有举证责任。

虽然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但都过于原则而不具体,在具体案件中还是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明和举证责任分配随意性大的问题。被告在举证责任倒置中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应限定在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范围之内,不能将全部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任意加重被告的举证责任。因为,不管是生产者、销售者还是消费者,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举证责任倒置”应当改名为“法定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因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此条规定了生产者的产品侵权责任以及免责条件。在个案中,被告必须证明以上三项中的一项才能免责。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是指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但行为人主观上并无过错,也不能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而仍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承担责任的方式和产品质量责任追偿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追偿,是指销售者销出的产品发生质量责任,并由此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但产品的质量责任不是由销售者的原因造成的,出现这种质量损害,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依照前款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该条明确了以下内容:一、如果产品存在瑕疵,需要修理、更换、退货的,或者是需要赔偿损失的,应当确定谁是该产品的销出者或者称该产品的销售者,确定的销售者是谁,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凡不属于销售人责任的部分,应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先行给予赔偿,而后向生产者、供货人追偿;二、销售者代为先行赔偿的行为是一种代位赔偿
    2023-06-07
    447人看过
  • 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有哪些
    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应负有重大的质量保修责任,其具体内容涵盖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要的是,开发商需对整栋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进行全面保障,以保证房屋具备稳固且安全的居住条件;其次,对于非主体结构部位,诸如墙体、楼面、屋面等构造单元,开发商亦须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所规定的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承担相应的保修义务;最后,对于房屋内的配套设备及公共设施,例如水电暖气、电梯、消防设备等,开发商同样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所规定的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承担起相应的保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3
    218人看过
  • 由相反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侵权诉讼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2023-06-14
    347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如何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一、产品质量责任如何认定产品质量责任根据三个方面认定:1.默示担保条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件。2.明示担保条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无论何种标准,一经生产者采用,并明确标注在产品标识上,即成为生产者对消费者的明示承担有关责任的担保承诺。3.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了用户和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侵犯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二、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如何举证?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举证方法: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材料;(4).当事人为产品责任纠纷
    2024-04-01
    251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承保哪些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是指对于产品由于质量上的缺陷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出口商品通常根据国际惯例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以满足进口商的要求。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不承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对其雇员的赔偿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被保险人所有、照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产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尚未转移至用户或销费者手中时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因收回、更换或修理有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023-04-26
    395人看过
  • 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区别以及产品质量怎么举证
    一、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区别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二者有以下区别:1.风险性质不同。2.处理原则不同。3.自然承担者与受损方的情况不一样。4.承担责任的方式与标准不同。5.诉讼的管辖权不同。6.保险的内容性质不同。二、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产品质量问题举证应提供以下证据: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6.其他证据。三、产品质量损害向谁要求赔偿产品质量损害既可以选择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1.受害人的选择权。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选择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选择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2.向生产者索赔。损害结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先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
    2023-05-03
    241人看过
  • 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主体和归责原则
    产品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我国学术界对于生产者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不同意见:1、主张产品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生产者有无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杨立新先生认为:无论制造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又如庄洪胜、刘志新主编的《伤残鉴定与产品责任》一书中,认为我国具有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的严格责任原则的社会、法律和政策基础。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也认为我国产品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2、主张产品侵权责任是严格责任。英国学者认为,严格责任,是指一种比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而应负责的一般责任标准更加严格的责任标准。严格责任是比过错推定责任要求更高注意义务的责任。这些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来规定的。产品严格责任并非客观归责,在严格责任里,仍有一些有限的对责任的抗辩理由可以援引,但当事人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不能作为
    2023-06-07
    110人看过
  • 结论:明确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
    关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就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对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导致损害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产品侵权责任得以确立。生产者或销售者则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如不能证明免责事由存在,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由此可见,产品质量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产品生产者应举证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包括进口产品在我国国内的销售,都必须遵守本法的规
    2023-07-07
    85人看过
  • 加工产品质量责任应由哪些角色承担
    一、加工产品质量责任应由哪些角色承担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有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即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责任主体不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时,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民事责任。二、产品质量问题有哪些风险1.市场风险型。这一类型中产品质量本身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只是种种原因致使产品不再满足社会需要,让企业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企业并不会因此而承担道德谴责或法律责任。2.道德风险型。产品质量道德风险,此类产品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但该类产品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与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不符。3.法律风险型。产品质量法律风险,就不同行业、不同产品而言,各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或质量标准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讲,企业会因产品质量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法律风险与责任。三、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
    2023-10-05
    116人看过
  • 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的比较
    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范围和责任形式的不同。在概念范围上,产品质量责任仅仅针对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质量上的法律责任,而产品责任的概念要更为宽泛,指的是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责任形式上,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更加多样,包括退换货、修理、赔偿等,而产品责任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赔偿损失。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责任形式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023-06-30
    418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法律规定
    一、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二、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二)根据《产品质量法》42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过错推定原则。三、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关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就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对产
    2022-01-29
    414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和举报投诉部门
    一、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商品从生产、分配、交换到消费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带来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以现代工业和现代科技为主要内容的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也产生了对消费者不利的若干因素。首先是产品日益复杂,消费者难以凭借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对商品的质量和性能有全面了解。第二,现代商品一般都附以精美包装,无法当场打开。消费者只能根据广告宣传或包装上的说明,而不见商品本身来选择商品,对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自由,构成了一种限制。第三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使消费者防不胜防。第四是现代工业生产分工精细,合作生产范围大,销售层次、范围、环节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时,往往通过消费者个人力量,无法弄清具体责任者,更难以索赔。因此,要对消费者利益予以保护,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了
    2023-06-07
    209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一、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如何举证?(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材料;4、当事人为产品责任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原告因使用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而所受到的损失,如病历、被损毁物品的购物发票等。(三)证明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1、致使原告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是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等;2、质检部门就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性能所做的鉴定结论等。(四)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二、产品质量的诉讼时效是如
    2023-05-03
    447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举证机构都包含哪些内容
    产品质量侵权的,原告需要证明的事项有: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4、行为人有侵权行为。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一、侵犯著作权如何起诉侵犯著作权的起诉流程如下: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1)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2)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3)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4)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属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1)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
    2023-06-29
    35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般侵权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明确,但在特殊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因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
    • 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司法实践中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生活中,由于购买、使用缺陷产品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不胜枚举,为此,消费者将生产者、销售者告上法庭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呢?接下来,就为你作分析解答。一、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 哪些情形中可产生产品质量侵权举证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4
      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 我想咨询一下产品质量侵权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12
      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
    • 侵犯名誉权举证承担的哪些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 二、侵犯名誉权的需举证内容: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被告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