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分手,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原则上彩礼都是应当返还的。第二种,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还没有开始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如果提出分手,也依然属于司法解释中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第三种,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但是生活时间较短,且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过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亦可以主张返还。
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钱,分手后可以追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见,对于未婚男女同居而发生纠纷,一方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请求分割的是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何谓“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86人看过
-
男方提出分手需要回彩礼吗
243人看过
-
跟女的分手彩礼钱能要回吗
168人看过
-
跟女的分手彩礼钱能要回吗?
106人看过
-
女方出轨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411人看过
-
女方出轨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227人看过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
-
末婚先孕,女方要十万彩礼,女方提出分手,彩礼是否能要回?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8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
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
女方提出分手彩礼钱能退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女方因为不能生育问题造成分手,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办理了登记手续,有如下情形,才能主张女方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