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条件与效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2:50:16 143 人看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适用条件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适用条件诉讼时效中断有以下适用条件: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
    2023-07-08
    246人看过
  • 18年借款诉讼时效适用几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诉讼时效适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
    2024-05-07
    229人看过
  • 借条有没有三年诉讼时效
    民事权益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定为自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及对应责任方之际的三年内。因此,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须在知悉或理应知悉自身权益受侵害以及义务方之日起的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诉讼时效超过三年,则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对相关权益提供法律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如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对于借据所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规定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8-06
    298人看过
  •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什么?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什么?1、起诉期间为不变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其次,过了起诉期间,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照样可以起诉,也可能胜诉。除斥期间的客体为形成权,而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其次,除斥期间届满,发生的效力是实体权利消灭。而诉讼时效已过,实体权利还在。基于诉讼时效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当事人不得自由约定变更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不完成、中止、不起算制度的区别在于:第一,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为主观是由;而后三者事由则为客观事由。第二,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诉讼时效不起算,是指在诉讼时效不起算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开始起算;而在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客观事由消失,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在诉讼时效不完成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在客观事由存续期间以及客观事由消灭后的法定时间内不完成。2、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
    2023-05-03
    150人看过
  • 诉讼时效能否适用二十年?
    诉讼时效能适用二十年,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023-06-29
    81人看过
  • 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事由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时长仅为一年的情形包括: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形等。民法典的规定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不是所有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一、生命健康身体权纠纷的诉讼时效生命健康身体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具体规定如下: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但也有1年的,如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为1年,但不管是普通,例外,还是特别民事诉讼时效最高不得超过20年。二、公司债务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短期时
    2023-03-14
    487人看过
  • 三年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三年的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普通实施时效的期限也是三年。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是能起诉的,如果在诉讼时效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一、三年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三年诉讼时效是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今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续是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如果期间没有中断,不受法律保护。你在申请执行后,执行庭负责执行,如果不执行,你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请
    2023-07-09
    73人看过
  • 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案件诉讼时效如何延长
    一、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适用诉讼时效有下列法律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二、案件诉讼时效如何延长案件诉讼时效的延长主要是采取一定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商请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或补充签订还款协议,以重新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的时间节点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2.与债务人重新对账。3.召开清欠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双方签字,视同重新确认诉讼时效。4.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增加了义务主体和债权实现的可
    2023-06-20
    179人看过
  • 三年的诉讼时效什么意思,三年的诉讼时效何时开始
    三年的诉讼时效的意思是普通诉讼时效,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一、三年的诉讼时效什么意思三年的诉讼时效的意思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体现了义务人的时效利益,若权利人超过三年不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便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义务人因此可以不履行义务,从而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三年的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诉讼时效三年应自权利人
    2023-07-25
    311人看过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和效果
    拆迁纠纷是否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1、当事人因为不满拆迁补偿、安置条件等,与拆迁单位产生的纠纷,通常属于行政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2、若是当事人因拆迁事宜与其他个人、集体或者组织产生的纠纷,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拆迁公告能否行政诉讼由于房屋拆迁势必影响到众多居民、单位、经营租户的利益。拆迁公告一经发布,拆迁范围内居民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则受到限制,不能再行转让、出租,更不能扩建、翻建。可见,拆迁公告公布后对居民正常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发布拆迁公告必须要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实施拆迁之前,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大房屋拆迁政策宣传力度,以获得被拆迁人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
    2023-07-01
    151人看过
  • 3年和20年诉讼时效怎么适用
    两者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诉讼时效3年是属于普通的诉讼时效,而对于20年则是属于最长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
    2023-03-03
    239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以及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效力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有: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效力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是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三、诉讼时效中断应当注意的问题诉讼时效中断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1.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无法向对方主张权利,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并公告送达,如果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缺席判决;如果权利义务不明确,可以中止审理,这样就达
    2023-07-05
    213人看过
  • 借条过了三年如何诉讼有效
    关于诉讼时效,其规定延续了三年的期限,该期限的开始时间是从权利享有人明确感知或者应该可以感知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确定了义务承担者的那一刻算起。当涉及到的借据已经超过了这三年的时效门槛时,权利享有人就必须通过一些特定的动作来证明在过去的几年中其曾试图对这段时效进行中断,例如,向债务无法提出要求赔偿的请求、向相关法庭正式起诉并得到受理等等动作。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其权益不会因为时效的问题而失去法律保护。如果超出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时间限制,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所修订或者是经过人民法院依据权利享有人提出的特别申请延期以外,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援助和支持。因此,对于已经逾期三年以上的借据合同,权利享有人应当及早采取行动来终止诉讼时效的计算,或者在法律所规定的时效期内积极提交诉求,以免错过了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024-08-14
    168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诉讼时效要件
    一、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是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二、诉讼时效要件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适用诉讼时效有下列法律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
    2023-06-29
    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保险索赔诉讼时效适用三年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不适用。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保险理赔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9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 对诉讼时效的理解和适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所谓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的法律制度。根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的不同,诉讼时效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 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期间,是指自然日,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 劳动争议时效诉讼时效改为三年能直接适用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回答提问应该简练,正确。(二)《民法总则》规定一般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从发生之曰起为三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看《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内。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