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程序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4 19: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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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3、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案件达不到立案标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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