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制定并执行土地征收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15:50:08 262 人看过

根据国家征收土地的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应当按照其原用途提供相应的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来说,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根据国家征收土地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应当按照其原用途提供相应的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征 收 耕 地 的 土 地 补 偿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前三年平均每年产值的4至6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报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征收土地的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应当按照其原用途提供相应的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报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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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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